原标题:新“三快”实施两月快处中心受理数有提升
8月1日起,成都正式实施《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办法》。新办法规定,符合“三快”(快撤、快处、快赔)原则的交通事故中,车损额度从5000元提升为1万元,时限延至48小时。这意味着在成都遭遇轻微事故,能按照“三快”处理的限制宽松了许多。(本报曾报道)
目前新规已实行了近2个月,快速处理中心受理数有所提升,但仍有部分市民对新规细则不熟悉。
两车轻微擦挂司机不知咋拍照
昨日下午2点40分左右,在金牛区三友巷路口,一辆川AT08**轿车从后方撞上了一辆雨燕牌轿车。从现场情况来看,两车只是轻微擦挂,无人受伤。
这起典型“三快”事故,双方司机仍在原地等交警处理。“我不清楚具体咋处理。”事故责任方、司机卢先生说。
成都交警二分局民警赶到现场,对事故进行了判定。随后,民警向两名司机介绍了如何对事故现场拍照。
“首先将发生事故的所有车辆拍摄在一个画面上,再分别到事故车辆前后方进行拍照,确保照片能显示车辆和道路情况,再对车辆的接触部位拍照。”民警边讲边拍照做示范。
“三快”受理增多小事故不撤要罚
“类似的轻微事故发生后,司机不知道如何处理的情况正在减少。”成都市交管局民警介绍,新办法实施至今近2个月来,4家快处中心受理数量和当事人自行撤除事故现场情况都有所提升。
8月份,快处中心受理了4337起符合快处的交通事故,比7月份多受理472起,与去年8月相比多受理530起;当事人自行撤除事故现场的有1209起,比7月份多212起,与去年8月相比多474起。
民警提示,如果发生适用“三快”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主动撤离现场,不及时主动撤离的,民警将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鑫见习记者林建平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