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非遗”不再终身制
龙虎网讯(记者黄敏)一直以来,各地对于“申遗”热情高涨,以及重申请轻保护的现象都备受人们诟病。然而,昨天,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上获悉,新修订的《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中明确规定了“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和传承人的责任和义务。当他们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传承义务的,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取消其资格。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方面,主要依靠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对此,条例将传承人享有的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草案中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此外,还明确了项目保护单位或传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或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履行义务的”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取消其资格,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保护单位或传承人。
此外,草案中“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原始资料和实物,限制经营、出境。”“对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密切相关的珍稀矿产、动物、植物等天然原材料也给予保护,依法限量开采。”等条款也体现了对与“非遗”相关的实物的保护。
来源:新华报业网编辑:吴鑫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