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药价下降,居民将享更多保障
■聚焦医改扩面
我省74个县开始推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老百姓能享受到哪些优惠政策?如何才能把百姓留在基层看病?患者又能得到哪些保障呢?
县医院可买平价药
在昨天的会议上,我省明确县级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都将“零差率”销售。也就是说,患者在试点的医院内买药,将可享受到采购价格。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将通过收取诊察费(含挂号费)和增加政府投入予以补偿。
诊察费的定价方式和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提出。此外,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还将调整护理费、手术费、床位费等项目价格,使医疗机构降低检查、治疗收费减少的收入得到补偿,从而引导患者分级就医。也许患者担心会增加负担,但记者了解到,由于有些费用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患者来说,实际影响不会太大。
支付方式将多元化
在此次改革中,我省将在县级医院推行总额预付及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支付等付费方式。将按病种付费与当地实际、参保患者基本医疗需求,及采用适宜技术的临床路径结合起来,规范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并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提高医保基本使用效益。
此外,县级医保经办机构会同县级财政部门,对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设置不同的起付标准,进一步拉开差距,引导常见疾病患者在县内就诊。同时,根据疾病诊治技术的复杂程度,和医疗机构的救治能力,分别确定不同病种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引导患者分级就医、双向转诊。
重点发展特色专科
近期,县级医院重点加强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病理、传染、急救、职业病防治、精神卫生、中医药等特色专科,以及近三年来县外转诊率排名前四位病种的临床专业科室建设,用高技术把患者留在县里。
此外,县级新增医疗机构时,可以优先考虑社会资本。支持人口大县举办非公立综合性医院,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医疗资源进行优化重组等。
居民将有大病保险
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是全民医保的一块“短板”,尤其是农村和偏远地区。记者了解到,我省将加大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力度,通过政府拿一点、社会捐一点、个人掏一点等多种渠道建立救助基金,解决无负担能力人群的看病就医问题。重特大疾病的救助范围也将扩大,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低收入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将陆续被纳入。
此外,城乡居民也将有“大病保险”。按照要求,各地要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利用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年度提高筹资时,统筹解决资金来源。
都瑞 本报记者 吴碧琦 郁宗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