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深入实施交通管理畅通工程
本刊讯(记者 王文静)日前,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文,深入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着力提高我省城市交通承载保障能力,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科学管理水平,解决影响城市交通畅通的突出问题,创造便捷、高效、顺畅、安全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实施范围包括:全省11个地级市;各市结合实际确定实施“畅通工程”的县级市。地级市评价范围是市辖区(包括城市和郊区,不包括城市所辖的县和县级市);县级市评价范围是整个市域。远景工作目标是: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和其他交通专项规划科学完善。城市建立政府领导下的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机构,统筹研究解决城市交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城市道路资源利用科学高效,道路通行效率不断提升,中心城区和城市主干道交通运行速度明显提高,城市交通拥堵得到有效缓解;城市道路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逐年减少;城市公共交通规划不断完善,政府公共交通投资和补贴力度进一步加大。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稳步提升,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更加顺畅,公共交通出行方式的分担率不断提高,小汽车出行比例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