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一线行政执法人员要占大多数
法制网哈尔滨9月26日电 记者梁士斌 要利用三到五年时间,完成执法人员职业培训、执法人员考试换证和执法队伍结构调整。在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会议上,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高宏峰对今后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作出部署。
基层执法单位处在交通运输管理第一线,具体实施法律法规,直接面对社会公众。当前,交通运输系统基层执法机构性质、人员身份、经费渠道、执法装备、基本建设大多存在不正规的问题,这是导致趋利执法的根本原因。
高宏峰指出,争取用三到五年,对全系统所有执法人员轮训一次。开展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发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要在现行执法人员考试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采取逐级升级的方式,形成阶梯式的执法人员资格等级体系。
高宏峰指出,加快立法进程,交通运输部正着力抓好《航道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城市公共交通条例》、《道路运输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制定、修订工作。据悉,《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已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航道法》已列入一类立法计划,有望年内从国务院报送全国人大审议。
高宏峰指出,提高立法质量,关键要把握好前瞻性研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深入探索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
高宏峰指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首先要明确机构性质和人员身份,争取纳入行政机关和执法类公务员序列。
从源头解决基层执法机构、执法人员膨胀问题。高宏峰指出,要合理规划、调整、布建基层执法站所,统一站所称谓、规格、数量和层级,明确基层执法站所职能、内设机构和编制限额。要按照“精简机关、充实一线”的要求,合理配置一线执法人员。
会上,提交的关于规范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建设的若干意见讨论稿规定,一线执法人员的数量原则上要占站所执法人员大多数。
此外,会上提交的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讨论稿,也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作出规定。
高宏峰强调,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将执法责任与执法证件、执法装备的管理挂钩,突出层级监督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领导责任,凡是因为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