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县以上法院有妇女维权合议庭近3000个
法制网银川9月26日电 记者陈丽平 为期两天的妇女维权合议庭工作经验交流会今天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闭幕。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全国绝大多数地方法院与妇联组织积极合作,开展了妇女维权合议庭的司法实践。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县级以上人民法院有维权合议庭近3000个。有的省份如福建、辽宁、宁夏、海南等已实现省市县三级法院全覆盖。
此次会议由全国妇联权益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联合召开,旨在总结、交流和推进妇女维权合议庭建设。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甄砚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甄砚指出,妇女维权合议庭的创建和发展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体现了社会管理创新和加强,落实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精神。各地法院根据妇女维权案件的特点大胆探索,如在民一庭内挂牌成立维权合议庭专门机构,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优先保护、审调结合、案件督办、司法救助、回访帮教、定期考核、带动激励等运行机制,将案件审理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为切实维护妇女权益提供制度性保障。
甄砚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妇女权益司法保护,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各级妇联组织要与人民法院密切合作,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进一步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要抓住国家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契机,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和特点,推动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在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妇联组织要积极向法院推荐符合条件、具有社会性别意识、热心公益的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坚持做好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充分发挥优势和作用,主动将社会性别意识理念引入司法审判实践,促进司法公正。
杜万华说,人民法院作为妇女维权的重要机关,应当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在审判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妇女维权工作机制,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所有法官都要从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高度,积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在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中,要积极吸纳妇联推荐的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注重考察人民陪审员的性别平等意识,进一步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的工作积极性,在培训中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精神。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崔波到会致辞。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姚爱兴、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彦凯出席会议。会议还组织观摩了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现场,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苏德良、自治区人大常委副主任张小素参加观摩考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