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酒后驾车与同学起争执 路人报警女司机被拘
红网沅陵9月26日讯(通讯员 颜丹 全建辉)同学聚会多饮了酒,酒后驾车与同学在车内发生争执引来巡特警。9月25日,经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刘云秀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被告人刘云秀,女,现年41岁,系湖南省湘潭市人。2012年6月1日,应多年未见的同学邀约,兴致冲冲的刘云秀从湘潭赶赴沅陵参加同学聚会。下午6时许,为表示情意,刘云秀在席中连饮数杯白酒。当晚23时许,在同学卢某的陪同下刘云秀驾驶一辆东风本田越野车从某宾馆开往县城北岸银行取钱,在行至沅水大桥时,刘云秀与卢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后发生扭打。刘云秀将车靠边停在桥上,路人误以为车内发生抢劫事件而报警。
县城巡特警出警赶到发现刘云秀为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报案至交警大队,交警人员赶到后对其呼气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00.6m/100ml,达醉酒标准。后经司法鉴定证实,刘云秀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71.435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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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丹]
[编辑:贺冠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