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郴州市城区机动车辆停放收费将明码标价
郴州市城区某宾馆停车场
红网郴州站9月26日讯(分站记者 胡丽君)停车收费按什么标准,你知道吗?从今年10月1日开始,郴州市停车场经营者须按照市价格部门统一监制的式样,在停车场出入口醒目位置公示停车服务收费有关内容,包括:车型分类、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
近日,郴州市物价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通知》做出明确规定,郴州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
其中,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商业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企业单位内设停车场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主确定。而道路停车泊位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则实行政府定价。目前,物价主管部门正在向市政府报批定价标准。
对住宅小区、商住楼的配套停车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机关事业单位及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的内设停车场;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共停车场和市政工程附属停车场以及交通事故、故障、违法车辆指定停车场则实行政府指导价。
政府指导价格标准分四类车收取:小型车、中型车、大型车、电动车。在车站、码头、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四种车型分别按3元/小时、4元/小时、5元/小时、2元/小时收费。而在指导价范围内的其它停车场则比上述车场每小时少收一元。
此外,《通知》还规定了停车一天的限价和计次收费标准。停车经营者报物价部门审批,可根据停车需求上下浮25%。收费必须出具合法的专用收费票据,否则车辆停放人有权拒绝交费。不按规定执行收费的,消费者可拨打价格投诉电话“12358”。
[稿源:红网]
[作者:胡丽君]
[编辑: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