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学别把KTV当洪水猛兽
江德斌(浙江职员)
大学师生不能同赴酒店、KTV或夜总会等娱乐场所——近日,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出台这一新规,违规老师轻者将被通报批评,重者甚至会被开除。(9月26日《楚天都市报》)
该规定的潜台词是酒店、KTV、夜总会太过混乱,大学师生同赴这些场合不好,难免会发生一些暧昧、腐败、潜规则等行为,影响到学校形象,倒不如一概禁之了事。这种管理思路貌似在为老师和学生着想,实则却侵犯了师生的权益,干涉他们的业余生活,亦在抹黑师生之间的娱乐交际行为。
现在娱乐场所的名声确实不怎么好,媒体也经常报道娱乐场所的种种丑闻,导致社会也用有色眼光看待进出娱乐场所的人。如此看来,喜欢去娱乐场所的大学师生,则显然是躺着中枪了,以至于校方不得不出台管理规定予以约束。但是,学校明显是把KTV、夜总会等娱乐场所视为洪水猛兽,把共同进出娱乐场所的师生均视为有不轨行为了。
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理应在法律的范围内,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更何况,娱乐乃是个人的兴趣而已,学校有什么权力予以限制呢?现在很多大学老师也很年轻,喜欢去娱乐场所唱歌、跳舞、喝酒等,只要不是在工作时间内,学校就不应对其限制。再者,老师与学生的交往,难道就不会是正常的交际行为?不能有共同的娱乐爱好吗?而且,如果确实有腐败、潜规则等不轨行为,那么只要有确凿证据,自有相关法律可以制裁,何劳学校多此一举呢?
如今一些大学老师的形象不太好,社会上尊师重教的氛围也很淡,以至学校管理者畏首畏尾,生怕出点差池,引得舆论批评。但大学与其超越法律界限,过度限制干涉教师日常行为,倒不如培养师生的法律意识,鼓励其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主动抵制师生之间的腐败、潜规则行为。只要将学校日常管理工作,教师的职权范围予以公开,管理在公平、透明的环境下运行,又岂用担忧师生间发生越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