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将建大额专项资金报告制度
新京报讯 从1995年至今,大额专项资金制度在京已运行了17年。为“根治”一拨了之、重分配轻监管等问题,北京将建立大额专项资金报告制度,人大代表全程介入大额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考核。
7月底任北京市常务副市长后,昨日上午,李士祥向市人大常委会做了“关于大额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提出了上述大额专项资金管理计划。
据李士祥介绍,自1995年以来,北京相继设立了节能减排及大气治理、社会建设等多项市级大额专项资金,涉及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环境建设等重点领域。目前,市级大额专项资金共11项,2011年预算资金安排175.2亿元,2012年预算资金安排270.8亿元。
李士祥表示,17年来,大额专项资金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存在监督制度不到位、一拨了之、部分项目未做可行性论证等问题。下一步,北京将多管齐下,建立大额专项资金报告制度;单独编制大额专项资金预算;大额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挂钩”预算编制,即本年度大额资金使用质量决定下一年度能花到多少“大钱”。
焦点
目前,部分大额专项资金在使用中存在一些问题,项目资金使用不够规范,包括扩大使用范围、改变项目资金和资产用途等。北京市常务副市长李士祥表示,北京将选择部分大额专项资金开展竞争性分配试点,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增强资金分配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存在问题 1
改变项目资金用途
“一些部门未履行招投标程序,未经批准改变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实施过程中缺乏监督检查,存在一拨了之的现象。”李士祥说,目前专项资金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专项资金存在扩大使用范围、虚报投资额或净资产规模等问题。
市人大代表高扬参与了“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专题调研和分组询问。她称,按照规定,大额专项资金不应用于基本建设领域,基本建设有相应的基本建设资金预算。但专题调研结果表明,有的部门将大额资金花到了市政建设等基本建设领域,比如中关村管委会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资金”,就有约3000万元,用于将台路拓宽改造工程。
应对措施
单独编列预算
李士祥表示,北京将实行大额专项资金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预算编制阶段,按照大额专项资金统一的文本格式,单独编列大额专项资金预算,将选定的项目纳入年度预算,逐步提高年初下达率。
此外,还将建立大额专项资金报告制度,每年编制预算前,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向市人大专题汇报下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预算执行过程中,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年终,各业务主管部门向市人大作专题报告,汇报上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资金成效。
存在问题 2
项目“多头申请”
“例如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发展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上有所交叉,容易产生项目多头申请的问题”。李士祥说,现行大额专项资金统筹机制有待健全,一方面,专项资金是不同阶段设立的,前后时间跨度较大,部分专项资金未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另一方面,部门间协调不够,部分大额专项资金分散在不同部门,因各部门管理制度不衔接,申报、审批、拨付流程不同,难以形成资金合力。
应对措施
修订管理办法
去年,北京制定了《北京市市级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李士祥表示,在此基础上还将修订管理办法,以便明确各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减少交叉重复;明确部门、区县的管理职责,建立全市、区县项目分级管理机制。
存在问题 3
项目未做可行性论证
“部分项目在立项阶段未做可行性论证,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细化到具体项目,年初无法批复下达,只能在年度执行过程中频繁追加,执行进度较慢,形成年度资金的沉淀和结余”。李士祥称,专项资金的决策程序存在薄弱环节,项目遴选不够透明,大部分专项资金仍采用传统方式,由项目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批,公众参与度不够,政策执行的弹性空间较大,一定程度影响了资金分配的公平性。
应对措施
设竞争性分配试点
李士祥表示,北京将选择部分大额专项资金,开展竞争性分配试点,项目遴选过程采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专业机构评价的模式。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增强资金分配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存在问题 4
“重申请、轻绩效”
“重分配、轻监管,重申请、轻绩效”。李士祥表示,现在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和审计问责机制不够健全,部分单位绩效意识薄弱,部分项目没有明确的绩效目标,缺乏有效问责。
“一些专项资金的质量有待提高”。高扬称,去年的体育发展专项资金,67%用于国际徒步走等大型国际活动,“这类大型国际活动是不是能起到带动全民健身的作用?占比高达67%,是不是有点高?这些问题都值得探讨”。
应对措施
全程预算绩效管理
李士祥表示,北京将强化大额专项资金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作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相衔接。比如绩效评价获“差评”,相关部门将面临核减预算、收回资金等“处罚”。
部分大额专项资金
1.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资金
设立于2010年,统筹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多项专项资金。2011年资金规模从60亿元增加到100亿元。
2.社会建设专项资金
设立于2009年,到2011年资金规模已达2.5亿元。2011年,购买社会组织服务363项。
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设立于2005年,2011年共安排资金5亿元,共发行集合融资产品34期,融资金额14.34亿元。
4.节能减排及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
设立于1999年、2000年,2011年共安排资金31亿元,具体用于架空线入地、“城中村”改造、机动车污染控制和煤烟型污染治理。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