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本报开热线邀您“晒”旅游合同
晒晒您的旅游合同
十一临近,您的出游计划是否已制定?一次愉快的旅游先从一份有保障的旅游合同开始。如果您打算跟团出行,不妨拿出旅游合同“晒”给业内人士瞧瞧,哪些需要特别留意、哪些是不合理的规定,让您明白旅游合同中的秘密,正确签订旅游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今天起,济南时报开通热线电话0531-82886329,欢迎市民和读者来“晒”旅游合同。□本报记者 赵永航“双节”将至,不少市民选择出去旅游,如何签订旅游合同、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困扰着不少人。针对近期本报接到的几起旅游投诉,济南康辉国旅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双方应对出团时间、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及饮食标准等做出详细标注。
新加景点另收费
支招:在合同中标明收费项目及标准
近期,有游客向记者反映:去海南旅游,明明交了团费,结果到了目的地还得交一些新加景点的门票费用,否则就会被导游丢在一边。“这种感觉就像‘被绑架’,不交新景点费用就只能被晾在一边,大多数游客都会默认,只能自掏腰包。”一市民告诉记者。另外,还有市民反映,“车游青天河”就是在车上顺路看了看,总共不超过10分钟。
对于市民出游遇到的这些问题,记者咨询了济南康辉国旅的工作人员宋女士。“这些问题在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如果能注意一些细节部分,是可以避免的。”宋女士说,“出游行程中的自费部分一定要与旅行社落实好,哪些景点是含在团费中的,哪些是需要另收费的、收费标准是多少,都要标注清楚。同时,每个景点的游览时间也应该在行程中标注。这样,就能避免到了景点再加钱,或是走马观花式的游览。”
星级酒店缩水
支招:住宿一定要避免模糊用语
“说的是四星级,结果去了连三星都不如。”市民对于自己在出游中遇到的住宿打折很不满,但拿出当时的合同一看,合同中并没有详细规定,这才大呼上当。
对此,宋女士表示,在合同中必须要写明旅游线路、住宿等级、用餐标准等事项,避免使用“准某星”、“按照某星标准建造的酒店”等模糊用语。“有些旅行社只写入住星级酒店,到底是几星级,并没有标注清楚。这样在住宿中出现问题,就很难解决。”宋女士说,“住宿一定要落实到几星级标准的酒店,床位如何分配、房间类型等细节。”
“全程无购物”坑爹 支招:仔细阅读“购物项目”条款
“知道旅游会有购物,可是没想到一整天的时间全浪费在购物点了。”不少人旅游有过这样的遭遇。究竟怎么才能保证游览景点的时间,而不是都浪费在购物点上?
宋女士表示,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关于“购物项目”的部分,包括前往购物点的个数、停留时间,甚至要了解购物点的名称和经营的商品。“有些旅行社只会简单地写上全程只去两个购物点,但是并不标注时间,这样有些导游可以带游客在购物点逛上很长时间,游客回来投诉也没有办法,因为合同上没有时间约定。”宋女士说,“有一些并不在合同中标注游客要去的购物点名称,因此游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会多花很多钱。”
低价旅游藏陷阱 支招:留意合同中的约定细节
低价旅游的背后往往是游程缩水、强行“搭售”自费活动、强迫消费者去指定购物点等消费陷阱,比较旅游行程、活动项目等内容,就会发现其中的端倪。“同样是普吉岛六日五夜游,价格有4000多元的,也有7000多元的,为什么会差这么多,其中有几个关键点需要留意。”宋女士说,“团费中是否包括小费、自费项目、签证费用等,是两人还是多人,这些不同导致所交团费金额就会差很多。”
另外,对所乘坐的交通工具也应该有详细的描述,飞机需要标注出航班号,火车应注明车次及软、硬座和卧铺位情况;客运汽车应就所乘坐的车型、有无空调、座位数等内容明确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