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沈阳汽车业诞生首份工资专项合同
本报讯 (记者顾威)在日前召开的沈阳市汽车行业首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上,《沈阳市汽车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以高票获得通过,之后,企业方首席代表和职工方首席代表在合同上签字。中国机冶建材工会主席张波及沈阳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鞠秀礼等出席会议。
汽车行业是沈阳的支柱产业,全市有汽车整车生产企业9家,年产汽车近100万辆。汽车零部件加工企业百余家,该行业共有近5万名职工。
今年4月,沈阳市机械轻化工会代表职工方,与代表企业方的沈阳汽车工业协会,采取“以上代下”的方式,启动了汽车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经过5次非正式协商和3次正式协商,历时4个月,双方协商代表达成了共识,并草拟了以整车制造企业及零部件加工企业,冲压工、焊接工等19个通用工种岗位最低工资标准和增长幅度为核心内容的《沈阳市汽车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合同》规定,沈阳市汽车整车制造企业本年度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为10%以上;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等区规模以上汽车零部件加工企业本年度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为8%以上;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的规模以上汽车零部件加工企业本年度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为6%以上。该《合同》同时规定了职工休息休假时间及节假日加班工资报酬标准。
合同中,整车制造企业的4个主要工种岗位和零部件加工企业的5个主要工种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比原来提高了15%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