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定的四星级酒店却住了商务酒店 签合同时要注意5个细节
龙虎网讯(通讯员 李元 记者陈郁)明明说好入住四星级的酒店,结果到了旅游景区时却换成了普通的商务酒店。
市民尹先生,近日和几个朋友选择了一家知名旅游网的桂林3日游行程,住宿标准是四星级酒店。但是第一晚入住的却是卫生条件很差的商务酒店,第二天尹先生就向旅行社方提出了质疑。尹先生认为,自己消费了,却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待遇,而且所谓的“备选酒店”又是什么意思他觉得自己被商家的文字游戏绕糊涂了。
从桂林回来后,尹先生联系到了这家旅游网要求给个说法,可是该网站的负责人直接对他说,两种房间的差价顶多10元一人,3天就是30元,大不了翻倍一人60元赔他。网站这样的态度更是让尹先生很恼火。在尹先生看来,网站首先让消费者相信住宿条件为四星,然后在合同中直接写明备选酒店的名称,接着到了地点再换成价格更加低廉的普通酒店,最后发现真相要求维权时,才发现原来当初的备选酒店压根就不是四星级酒店。尹先生随后向南京市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
黄金周即将到来,究竟如何规避旅游方面的纠纷,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提醒说签好旅游合同是关键。如何签旅游合同,旅游者应注意5点细节:
1、所乘坐的交通工具如果是火车,应注明车次及软、硬座和卧铺位情况;如果是客运汽车,应就所乘坐的车型、有无空调、座位数等内容明确描述。
2、游览景点一项,应包括您在旅行社所做广告中所见旅游点,并明确开始与结束参观时间。
3、住宿标准中应注意对“标准间”一词的理解。一般旅馆、招待所的“标准间”是没有具体意义的,只有旅游星级饭店的“标准间”才有特定的内涵。“相当于或是准××级”类的词语是不准使用的。
4、购物一项,应明确购物次数,一般不超过行程总天数的一半、购物点名称及在每个购物点所逗留的时间。
5、旅游价格一项,应尽可能细化,明确到各项交通费、各住宿点的食宿费用、游览参观点门票等。此外,签完合同后,一定要看清合同是否加盖了旅行社印章,经办人员是否签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来源:扬子晚报编辑:吴鑫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