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非物质文化遗产将编入教材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保林、通讯员王艺园、周丽)昨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二审稿)》,条例草案二审稿明确了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的权利与义务,并要求教育主管部门将本地特色非遗知识编入教材,纳入素质教育内容,以提高青少年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特点,是依托于人而存在,是一种活态文化。到2011年底,我省已命名省级非遗传承人299名,其中国家级传承人39人。
条例草案二审稿规定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享有开展传艺、技艺展示、艺术创作、讲学及学术研究,获得传承补贴等权利。但同时需要履行相关义务:采取收徒、培训、办学等方式传授技艺,培养新传承人;妥善整理、保存相关实物、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