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人大通过4件法规草案
本报讯 (记者 王海燕 简工博 通讯员 宗原)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昨天继续举行,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国防教育条例(修订)》、《上海市审计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办法》,以及关于修改《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主持下午的全体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上海市安置帮教工作规定(草案)》、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
会议还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授予西班牙籍人士洛塞泰斯与土耳其籍人士罗拿“上海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并表决通过了相关的决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经会议表决,决定任命虞政平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丁寿兴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任命周芝国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李培龙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云耕说,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4件法规草案,紧紧围绕本市发展和市民关心的重点领域和问题,突出关键条款,体现了比较鲜明的地方特色和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法规实施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法规在施行之日有效实施。
刘云耕指出,本次会议审议的监督事项事关本市转型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常委会及有关委员会紧紧围绕大局,着力攻坚克难,持续跟踪问效,推动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希望市政府、市检察院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常委会监督调研报告和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相关工作水平。
刘云耕要求,要认真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圆满完成本届常委会各项任务的同时,把新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计划的谋划工作放到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新一届常委会工作顺利开局,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培生、胡延照、杨定华、蔡达峰、郑惠强出席。副市长姜平,市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各部门负责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