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学前教育必须以玩为主
《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等法规提请审议
9月26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稿)》、《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云南省节约用水条例》等多项地方性法规。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晏友琼主持。
《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
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目前云南省学前教育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学前3年毛入园率仅达37.43%,师生比为1:21,师生比超标严重。《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分别规定了民办和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立条件、审批程序、变更和终止办学程序、收费管理等。
条例草案对办学场所和设施要求及学前教育机构负责人、教师、保育员、保安等人员的条件作出规定。规定学前教育必须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学前教育机构应建立入园离园接送制度,校车和驾驶人应符合国家和省的规定。
针对目前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少的实际,规定已建成的城镇小区由当地政府配套建设学前教育设施;新建城镇小区由建设单位配套建设学前教育设施,并遵循“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三同步原则,保证学龄前儿童能就近入学。明确少数民族、残疾、经济困难家庭学龄前儿童资助制度,学前教育机构教师享受中小学教师待遇。
《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稿)》:
细分牛栏江保护区域
作为滇池生态补水工程之一,牛栏江流域水资源的保护至关重要。《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稿)》)将使牛栏江的保护工作进入有法可依的阶段。
《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稿)》规定,牛栏江流域实行分段分区保护,即以德泽水库坝址为界,将牛栏江流域划分为上游保护区和下游保护区,上游保护区再划分出重点保护区域。
省政府以及昆明、曲靖、昭通等市(区、县)政府,应当将牛栏江流域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制定和实施保护措施方案。
另外,新规规定,牛栏江流域的生活垃圾、人畜粪便,应进行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农田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该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