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沈阳15所高中被评为规范办学A级单位
晨报讯(记者 岳巍)沈阳15所高中被沈阳市教育局评定为规范办学行为(减负)A级单位。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教育局了解到,9月25日沈阳市教育局召开2012年沈阳市普通高中校长大会,大会上公布了15所高中名单。
据介绍,日前沈阳市对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中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对学校执行《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情况进行评估。
其中在规范办学方面,沈阳市教育局纠风办制定出台了《沈阳市公办普通高中年度综合评估规范办学行为细则》。依据《细则》对所属学校进行综合评定,最终评定东北育才学校等15所高中,为规范办学行为A级单位。
15所学校名单:东北育才学校、沈阳市第二中学、沈阳市第二十中学、沈阳市第二十七中学、沈阳市第一中学、沈阳市第一二○中学、沈阳市第四中学、沈阳市第五十一中学、沈阳市第三十中学、沈阳市第五十六中学、沈阳市第八十三中学、新民市第一高级中学、辽中县第一高级中学、康平县第一高级中学、法库县第二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