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级见义勇为至少奖20万
由不低于1万元、3万元、5万元,提高到不低于5万元、10万元、20万元……
为避免“英雄流血又流泪”,今年4月下旬至9月中旬,省人大法制委组织了对至今已有6年时间未修改的《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
昨日,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省人大法制委关于《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立法后评估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
记者注意到,和原《条例》相比,《条例(修订草案建议稿)》无论是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还是权益保护方面都加大了力度,同时还完善了见义勇为申报审批程序等内容。
啥样算
见义
勇为
行为
按照《条例(修订草案建议稿)》,见义勇为人员是指——
不负有法定职责和法定义务,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同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在突发事件中奋不顾身抢险、救灾、救人的公民。
符合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申报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同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的;同正在实施的侵害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的;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追捕、制伏或者抓获通缉的罪犯、犯罪嫌疑人的;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奋不顾身抢险、救灾、救人的;其他符合见义勇为的行为。
奖励提高
县级政府授予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省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牺牲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见义勇为人员
原《条例》颁发证书颁发证书颁发证书除获得相应奖金外,将分别增发不低于10万、15万、20万的奖金
奖金不低于1万奖金不低于3万奖金不低于5万
《条例(修订草案建议稿)》颁发证书颁发证书颁发证书除获得相应奖金外,将分别增发不低于15万、30万、40万的奖金
奖金不低于5万奖金不低于10万奖金不低于20万
申报流程
申报
单位、本人或其他公民都可以向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街道、乡镇或者县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申报确认见义勇为行为。
所需材料:应提供见义勇为有关情况及证明资料(见义勇为的受益人、见证人应当如实为见义勇为人员提供证明)
申报时限:见义勇为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2年。
确认
街道、乡镇或者县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机构20日内完成调查、核实、确认工作,作出确认决定(情况特殊的,可延长至60日)
将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主要事迹公示,以利于社会监督(见义勇为人员要求保密或有关部门认为应当保密的,可以不予公示)
公示
■权益保护
医疗
因见义勇为负伤
医院设绿色通道
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绿色通道,坚持“先救治、后收费”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救治。对危重症的,应当优先救治。因紧急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有加害人或者责任人的,由加害人或者责任人承担;无加害人或者责任人以及加害人或者责任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的,按规定通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解决。
对因负伤造成长期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较重的人员,可以通过适当减免医疗费用、城乡医疗救助等方式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就业
优先帮安排就业
创业的减免费用
对就业困难且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见义勇为人员,应当优先纳入就业援助,予以重点支持,帮助其就业、再就业。地方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
见义勇为人员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优先依法办理证照,减免费用。
因见义勇为伤残的人员,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其工作岗位;非因法定事由,不得辞退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家庭,无生活来源的,当地县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残疾人联合等部门(团体)应优先帮扶其直系亲属或具有抚(扶)养关系的亲属就业。
教育
见义勇为者子女
高中大学免学费
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入公办幼儿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接收。
应当将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的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收杂费。
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中、高考给予一定优待;其在公办高中阶段学校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期间免收学费。
住房
优先配租、配售
保障房或发补贴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解决中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的住房困难。对符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应当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应当给予优先安排。
误工
单位先垫付损失
再向加害人追偿
见义勇为人员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依照公安司法机关的裁决或者判决,由加害人或者责任人赔偿。
加害人或者责任人赔偿前,见义勇为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根据县级以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的证明,由见义勇为人员单位垫付;见义勇为人员无工作单位的,由当地县级以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机构从见义勇为奖励保护基金中垫付。垫付单位有权向加害人或者责任人追偿。
安全
事后若受到威胁
公安机关应保护
见义勇为人员遭受到人体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加害人或者责任人不能承担责任,见义勇为人员请求补偿的,受益人或者受益单位给予适当补偿。
因见义勇为遭受诬陷、报复,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需要保护或者要求予以保护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公安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
见义勇为人员将
享受哪些抚恤补助?
■对见义勇为死亡人员:
凡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法评定为烈士,其家属按照《烈士褒扬条例》享受相关待遇。
不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属于因公牺牲情形的,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抚恤;
属于视同工伤情形的,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相当于本人40个月工资的遗属特别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有关规定支付,遗属特别补助金由当地财政部门安排,民政部门发放。
■对见义勇为致残人员:
凡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落实相应待遇;
不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按照《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由民政部门评定伤残等级并落实相应待遇。
对已享受见义勇为伤残人员抚恤补助待遇仍有特殊生活困难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给予帮扶。
■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
不够评定伤残等级而又无法劳动、生活困难的,按照当地平均生活标准每月发给适当生活补助费,确保其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见义勇为人员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发放;在治疗期间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不变;
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发放,所需资金在见义勇为奖励保护基金中列支。
本组稿件由本报主任记者 房延彦 实习生 时诗源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