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专利”和代价
陈义志
我先后接触过两个用拳头思考问题的在押人员,一个是小窦,另一个是小汤,两人都是20岁上下。
小窦身体有些发胖,个头敦实,从医学角度看是一个明显的“力量型”身材。小窦是因为另一名在押人员不守规定,用潮湿的脚踩踏他的被子引起了纠纷,一言不合就动起了手,很快被管教发现和制止。事情起因很小,在常人看来完全可以“动口不动手”。
虽然小窦长相有些“力量型”,但说起话来却轻声细语,与其长相有点背离。小窦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这让我感到些许宽慰。
我问他错在哪里?小窦说,自己不应当违反监规,打架是违反监规的。是的,打架违反监规,严重违反监规是要受到处罚的。而处罚的目的是要让人去遵守规矩,让人知道程序的重要性,无规矩不成方圆。小窦啊,其实你缺乏的是对程序的理解和尊重,即使他人有错在先,也要依照正确的程序去申辩,为自己争取正当的支持。跳开程序,凭借自己“个人勇气”去解决问题,岂不是乱上加乱。
“有问题可以向管教反映,这里就是要让你养成按规定办事的习惯。以后工作和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要克制冲动,拳头不是解决问题的好法子。”旁边的胡大姐也对他进行了循循善诱,我们都希望今天的谈话能让小窦有所收获。
小汤才满19周岁,身材瘦长,皮肤也较为白净,怎么看也与爱打架联系不到一块。但他却是一个很喜欢“用拳头”的人。一年前就因为寻衅殴打他人被法院处以有期徒刑,因他未满18周岁而给予了缓刑考验期。这回再次因为寻衅殴打他人被处以有期徒刑,并与前次犯罪并罚。小汤是因为监室里其他人发生了一点小争执,他突然心生冲动上前给了别人几拳头,那人挂了彩。这件事其实与他没有关系,却也引起了他打斗的冲动,让人十分难以理解。
“这件事与你没有关系,你怎么动起了手?”胡大姐有些不解。小汤没有回答,嘴角无意中露出了一丝“无畏的坏笑”。“你作为已决犯,如果严重违反监管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我们将会查办你破坏监管秩序罪的。”胡大姐对他进行了严肃的训诫,这时小汤的神情有所收敛,低下了头。
我问小汤第一次受到刑事处罚是怎么回事?他说是几个朋友晚上在一起喝酒,酒喝多了就和朋友一起打了人。看来小汤冲动性格还是很强烈的,第一次法律给他从宽处罚没有引起他的深刻悔过,第二次判处实刑羁押也未让其幡然悔悟。
我有了一种很想了解小汤家庭环境的念头。我问小汤家里有哪些人?父母是做什么职业的?他说自己是家中独子,父母在东北打工,目前自己一个人在本地打工。我问他羁押期间生活费是谁给的?他说是父母寄回来委托姑姑送过来的。我说你父母身体还很好吧?他说不是很好。我说你父母还是挺关心你的,在千里之外辛苦打工,还不忘记给你送钱。小汤似乎觉察到我问他这些话的真实意图,陷入了沉默……
小汤还有两个月多一点的刑期,过年前应当可以离开这里。我说小汤,你是不是应当自己养活自己?你可以先不用去谈为父母做些什么。你可以跟你父母一同到东北打工,尽量减少与那些爱生事的年轻朋友在一起的机会。听到这儿,小汤点点头。
我不能确定给小汤如何深刻的认识,但是我还是觉得应当给他一些实在的建议,希望这些建议能让他在以后的生活中有所裨益。
冲动是年轻人的“专利”。缺乏耐心和性格急躁是他们的共同特征,动不动就想用拳头来解决问题。但是使用拳头解决问题,只能与目的背道而驰。
小窦和小汤都还很年轻,他们已经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沉痛的代价,希望这些代价能够让他们能有所醒悟,在以后的生活中,少用拳头思考问题。(作者单位:江苏省仪征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