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父母为啥诉儿还款
王友艳 陈阳阳
今年年初,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收到一封申诉信。申诉人张勤勤反映,她在和丈夫宁国建离婚诉讼过程中,公婆竟然也起诉丈夫要求归还借款,并在裁判生效后很快向法院申请执行,查封了她与丈夫共有的唯一一套房子。张勤勤觉得这事挺蹊跷。房子被查封了,她和丈夫还怎么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随后办案检察官找到张勤勤了解情况,并对此案进行了一系列调查。原来张勤勤与宁国建2007年结婚,并育有一子。2010年3月宁国建曾向无锡市崇安区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2011年1月,宁国建再次起诉要求离婚,在诉讼中因他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2011年,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婚前宁国建曾向父母借款18万元,和张勤勤共同出资购买了位于无锡市上马墩路的房产一套。2008年5月12日,宁国建、张勤勤取得了房产证,房屋所有权人为宁国建,张勤勤为共有人。2010年5月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宁国建向父母补写了2006年6月借18万元用于购房的一张借条。2010年8月,宁国建因工作关系与某公司发生经济纠纷,为了向该公司赔款,他又向母亲借款。宁母就用她2008年10月18日的金额为16万元的五年期定期存单借其使用。宁国建以这张存单向银行质押借款14万余元,宁国建同时给母亲写了一张借条。两个月后宁国建向银行归还了这笔借款。
2011年6月1日,宁国建父母以上述两张借条为由,向张家港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儿子归还借款32万余元。2011年6月8日,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民事调解书确认宁国建向其父母借款32万余元,宁国建若不履行协议,宁家父母可向法院申请执行。2011年9月8日张家港市法院根据宁国建父母的申请作出民事裁定,查封了登记在宁国建名下的位于无锡市上马墩路的与张勤勤共有的那套房屋。
虽然证据和诉讼过程并无异常,但检察官还是发现了疑点。经过检察官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和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宁国建和母亲终于说出了实情。原来这几年宁国建的父母没少在张勤勤身上搭钱。如今夫妻二人劳燕分飞,老两口觉得实在亏得慌。为了能在离婚时多分财产,宁国建父母便与儿子想出了打假官司的主意。通过法院的诉讼,查封了宁国建和张勤勤共有的那套房产。
为了保护张勤勤在离婚诉讼中的合法权益,张家港市检察院向该市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近日,张家港市法院依法启动再审,作出了撤销原审民事调解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