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让学习成为一种自觉
山西省长治市城区检察院检察长 郭建斌
学习是人的立身之本,立业之基,是一个人需要用一辈子去坚持的事情。毛泽东曾经说过,学习的敌人是自己的满足,因此,学习要戒骄戒躁,要永无止境,要牢固树立学习一辈子的理念。
学习是人生力量之源,它促使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利益观。特别是在当前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任务十分紧迫的情况下,要时时刻刻学习,才能增强科学判断形势、客观分析问题的能力,才能正确对待、积极面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挑战。反之,不学习,精神懈怠,抱残守缺,因循守旧,人的思维就会“生锈”,观念就会滞后,行动就会迟缓,甚至走向人生的歧途。
纵观古今,但凡我们党、国家、民族值得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都是爱学习、勤学习、善思考的楷模,都是将学习成果较好应用于实践的典范,他们具有正确的价值取向,崇高的精神追求,并为之不懈奋斗,从而成就自己的人生价值,成为人们敬仰的英雄。
当今社会纷繁复杂,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日益增强,国内改革、发展的新形势要求每一名党员干部和检察干警必须时刻注重加强学习,不仅要学习做好本职工作需要的业务知识,而且要了解和学习经济、政治、社会、人文等方面的知识,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素养,以迎接新形势的新挑战。
2011年,我院确立了“政治建检、文化兴检、素质强检”的战略发展理念和“修养、责任、践行”的院训,两者结合起来,总体而言就是要求每一名党员干部、每一名检察干警要注重学习。
今年,院党组又提出了切实建立“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干警”的发展理念,提倡每名干警每年、中层干部每半年、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读一本好书,每名干警每周推荐一条警句格言,并且交流学习体会,其目的就是要通过集体学习,增强广大检察干警学习的自觉性、紧迫性和责任感。同时,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定期和不定期地举办多种知识培训、讲座,成立读书沙龙组,目的就是通过引导、鼓励广大干警勤读书、读好书,净化心灵,校正人生坐标,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同理,我们大力实施检察机关文化建设,举办摄影、书画展,其目的就是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干警的业余生活,培养高尚情操。
学习,是为了应用于实践。我院提出要建立“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干警”,其目的就是要通过学习凝聚力量、集聚智慧、提高素养;通过学习坚定检察干警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从而真正使学习成为每名检察干警的自觉、自动行为,成为习惯,使学习蔚然成风,形成良好风尚。让学习推动各项业务工作良性、健康发展;让学习使每名检察干警终生受益,成为爱学习、勤学习、善思考的人,成为道德情怀、职业操守、思想品德一流的人;使检察队伍成为一支政治坚定、品行好、素质高、业务精的队伍,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