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兰州加大控烟力度 不管抽烟者最高将罚2万元
兰州加大控烟力度,规划出公共场所禁烟区域,明确管理者义务——
不管抽烟者最高将罚2万元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 讯(记者方敏王浩斐)近日,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向有关单位发出《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中提出,对不履行场所管理义务的禁止吸烟场所的管理者和经营者,最高可处以2万元的罚款。
意见稿明确划分了禁烟区域
据了解,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划出了公共场所中禁止吸烟的区域: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少年宫及供少年儿童教育或者活动的室内、室外区域;除前项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的室内区域和室外教学区域;儿童福利院、疗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内场所;金融、邮政、通讯等企业的室内营业场所和书店、商场(店)超市等各类购物场所的室内区域;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办公、生产、经营场所室内区域等都包括在内。
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可罚2万
征求意见稿规定,违反本条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又不愿离开该场所的,由相关监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不履行场所管理义务的禁止吸烟场所的管理者和经营者,由相关监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或者利用媒体发布烟草广告或者变相烟草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并对主要责任方处以广告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