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秋节给孩子买点礼物”
最近几天,玉渊潭公园的22名公厕保洁员很是高兴。今年以来,他们每个月少发的300元工资,这回全都补齐了。
8月30日,本报8版曾以《一堆萝卜茄子顶工资》为题,报道了玉渊潭公园的公厕保洁员每人每月只领1000元工资,却要按1300元签字,其余的只发一些萝卜茄子。
报道刊发后,引起强烈反响,海淀区劳动监察大队介入调查此事。一星期后,雇用这些保洁员的北京海龙兴园林有限公司补发了拖欠了3个月的工资,但仍然执行每月1000元的标准。最近,劳动监察大队又督促这家公司补发了每月少给保洁员的300元。“一下把8个月拖欠的2400元都补齐了,手头宽裕不少,中秋节可以买点东西了!”保洁员们高兴地说。
拖欠8个月的全补齐了
9月5日,记者又一次到玉渊潭公园采访时,保洁员们刚拿到拖欠了3个月工资,每人补发了3000元。不过那时候,大家都轻松不起来,因为海龙兴园林公司的负责人声称要“揪出举报人”。保洁员们都想保住这份工作,因此很紧张。另外,保洁员们还想知道,“每人每月还差的那300元还能要回来吗?今后还是继续发萝卜茄子顶这部分工资吗?”
问题很快有了答案。上星期,海龙兴园林公司的负责人再次上门,发放此前每月少发的300元。“1月份至8月份,如果是一直在公园工作的,一次性可拿到2400元。”有保洁员悄悄地告诉记者,这次园林公司负责人没再说要揪出向媒体反映问题的人,因为海淀区劳动监察大队一直在调查这家公司。
“这下可好了!”昨天,记者再次见到这些保洁员时,他们不停地念叨这句话。他们说,马上到中秋节了,手头宽裕些,打算给自己买点好吃的,也想给老家的孩子们买点礼物。
60岁以下要补签劳动合同
海淀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说,看到《北京晚报》8月30日的报道后,他们会同甘家口街道办事处劳动科的工作人员两次赶到玉渊潭公园,走访了公园内全部的11所公厕。工作人员对22名保洁员每个人都进行了询问,记录了相关信息。不少保洁员提到:“工资表上每个月按1300元标准签字,但工资实发1000元。”
经海淀区劳动监察大队核实,22名保洁员自今年1月至8月期间,每月被扣发300元。经与双方协调,海龙兴园林公司最终补发全部拖欠工资。有的保洁员上班时间短一些,不是1月份就在公园工作。最终22人共补发工资43800元。
工作人员还提到,22名保洁员中有不少男性在60岁以上,女性在50岁以上的。这些人已过了退休年龄,他们与海龙兴园林公司之间是劳务关系,双方受合同法的约束。“既然工资表上签的是1300元,那就得按1300元来发,这是有法律效力的。”
还有一名男保洁员在60岁以下,两名女保洁员在50岁以下。“园林公司应当和这3个人签正式的劳动合同,他们受劳动法的保护。每个月的工资肯定不能低于1260元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记者还了解到,事后玉渊潭公园也收到了劳动监察大队下发的行政执法建议函,要求其对外包单位加强监督、指导。
本报记者 许前程 J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