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改造农村老旧危陋房征求意见
本报讯 (记者雷风雨 解建国)记者从市建交委获悉,《天津市农村老旧危陋住房改造工作方案》向各涉农区县政府等各界征求意见,凡符合国家危房改造C、D级标准的农村老旧房屋均为改造对象,工程覆盖全市2535个村,预计一万户农民将受益。
近年来,本市通过“以宅基地换房”建设新型小城镇模式,让更多农民迁入新居。据调查,到2020年本市仍有2535个村将长期保留,还有相当数量的农民居住在老旧危陋房屋中,这些房屋使用功能不完善、不节能、抗震性能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凡符合国家危房改造C、D级鉴定标准的本市涉农区县农村老旧危陋房屋,均为改造对象。其中符合C级标准的应进行局部维修,符合D级标准的应进行拆除重建。农村老旧危陋住房改造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各区县将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危房集中村庄的危房改造。
征求意见稿要求严格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农房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采用新型节能保温建筑结构体系、节能建材和新能源,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