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交总公司获得退税128万元
□记者 陈伯辉 杨莉
东方今报开封讯 记者从开封市国税局了解到,该局认真贯彻落实公交车免征购置税政策,积极帮助开封市公交总公司办理年初购置97辆公交车的退税手续,并退还税款128万元,受到企业好评。
据悉,今年2月份,开封市公交总公司购置了一批新公交车,依法缴纳128万元的车辆购置税,上牌后投入运营。6月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规定今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接到通知后,市国税局迅速予以落实,确保开封市及时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管理分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市公交总公司符合政策的公交车认真进行审核,同时积极配合企业需求,集中力量、迅速办理、提高效率,及时将128万元税款退还市公交总公司,为开封市公交事业发展、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郑国锋】【打印】【顶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