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国沿海各地超标排污口比率差异大沪浙超标100%
法制网北京9月27日讯 记者蔡岩红 国家海洋局今天发布的海洋环境信息显示,我国沿海各省(区、市)超标排污口比率差异显著,其中上海和浙江排污口超标率最高,达100%,所监测的排污口全部超标排污;海南最低,仅为5.3%。
据了解,根据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2012年海洋环境监测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于今年8月继续组织实施了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并完成了5月陆源入海排污口排污状况和排污口邻近海域水质状况监测的部分样品分析工作。
海洋部门在5月份监测的213个陆源入海排污口中,工业排污口占34.7%,市政排污口占40.4%,排污河占18.8%,其他类排污口占6.1%。监测显示,121个入海排污口向海域超标排放污水,占监测排污口总数的56.8%。不同类型入海排污口的超标比例从高到低依次为:其他类排污口(76.9%)、排污河排污口(60.0%)、市政排污口(57.0%)、工业排污口(51.4%)。
从监测的121个超标排污口情况看,沿海各省(区、市)超标排污口比率存差异。在所监测的辽宁、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西、海南等8省(区、市)121个入海超标排污口中,上海(9个)和浙江(11个)排污口超标率最高,占所监测排污口的100%;江苏(12个)和广西(14个)监测的入海排污口超标比率次之,分别为85.7%和77.8%;此外,山东(42个)、辽宁(2个)、福建(30个)三省,入海排污口超标率依次占比为60.9%、50%、43.5%;而海南仅有1个超标,仅为5.3%。
信息显示,入海排污口污水中主要超标污染物(指标)为总磷、悬浮物和CODCr,超标率分别为39.6%、23.4%和21.6%。此外,所监测的19个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中,14个排污口粪大肠菌群超标排放。
此外,海洋部门对部分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水质状况监测表明,64个重点入海排污口中,44个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的水质为劣于第四类,49个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水质不能满足所在海洋功能区的水质要求,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
2012年8月,海洋监测部门在我国管辖海域共发现赤潮6次,赤潮累计面积819平方公里,与近5年同期平均值相比,赤潮发生次数略有减少,累计面积增加18.1%。同时,2012年8月,我国黄海海域绿潮(浒苔)分布面积和覆盖面积继续减小并且逐渐消退。
此外,海洋部门2012年8月对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北部海域的海水放射性和大气辐射剂量监测结果均未发现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