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一少年攀爬高楼入室行窃被捕 外号"蜘蛛侠"
正义网广西9月27日电(通讯员 粟海玉 江明初)有“蜘蛛侠”之称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日前因涉嫌盗窃罪(涉案总价值达人民币21204元),于9月20日被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陈某自幼在农村长大,父母长期在外打工,没有时间顾及他,因此,上房爬树是常有的事,他不仅来去自如,而且不怕高、不怕险,练得一身攀爬“绝活”。14岁时便自身来到桂林打工,初中刚毕业的他,既怕苦怕累,又沉溺于网络,来到桂林两三年也没有理想的发展,就连生活也非常窘迫,于是就想利用自己的一身“绝活”快速挣钱致富。
2012年7月15日15时许,陈某窜至桂林市象山区中山南路自由时代大厦楼下,发现10楼一房间的窗户未安防盗网,便溜到顶楼,找到未安防盗网的房间方向,利用楼体支出来的空调外机和上层的防盗窗作为支撑,慢慢爬近被害人姚某的房间,然后从窗户进入室内,盗走仿真艺术品一批及华硕笔记本电脑一台。8月13日,公安机关在桂林市某休闲会所将陈某抓获。
据陈某供述,近几年以来,他先后11次借助楼体外的水管、防盗窗及空调外机徒手爬楼,从窗户入室盗窃财物,其徒手爬楼盗窃的最高楼层是16层,人称“蜘蛛侠”。
在此,检察官尊重提醒广大农村父母,外出打工,也要注重教育和引导孩子健康成长,特别是要加强孩子的思想道德教育和预防犯罪教育,防止孩子误入歧途。同时,也要提醒高层住户的市民,住在高层也要安装防盗网,出门时锁好门窗,防止不法分子乘虚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