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工商纠正四个行业30种不公平格式条款
法制网北京9月27日讯 记者姚芃 据来自北京市工商局的消息,在为期8个月针对健身、沐浴、洗染、美容美发等重点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的专项行动中,对格式条款违法案件共立案415件,结案384件,罚没款103.02万元。
工商部门共会同相关行业协会收集格式条款531条,发现违法表述77条,指导企业纠正56条。通过合同监管专家议事机制对40种违法条款表述进行了论证,确认其中30种表述为不公平格式条款。工商部门在专项行动中共检查经营者14865户,对644户企业进行了行政约谈,向136户企业制发了行政建议书,对491户企业给予了责令改正。
北京市工商局今天向社会发布了四个行业30种不公平格式条款,以发挥督促和警示作用。包括健身行业“此卡售出,概不退换”或者“售出的各类会员卡一律不得退卡”、沐浴行业“如会员卡续卡须存入金额不得低于原本卡金额的50%(或存入金额 元),白银卡不得低于5000元。”、洗染行业“在洗涤中造成拉链、扣子及装饰品的损坏,不在公司赔偿范围。”、“如对洗涤结果有异议的,请当面提出,离柜不认、美容美发行业”、“此卡最终解释权归属于本美容店”或“本店拥有此卡最终解释权”或“以上解释权归本店所有”、“销售成立后,一律不得退还现金(包括定金)”或“一经售出,概不退卡”、“如您在门店服务后出现皮肤过敏等服务质量问题,请提供鉴定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退卡,退卡按购卡金额扣除已消费金额计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