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草案)》提交审议
本报太原9月27日讯 (记者 贠娟绸)日前,《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草案)》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条例(草案)规定,我省将逐步实行分类分质定价和阶梯式水价。
我省水资源十分短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381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值的17%,农业亩均用水量180立方米-200立方米,两项指标均排全国末位。全省许多河流断流,地下水位急剧下降,部分水井深度已超过千米,生态环境严重恶化。严峻的形势使我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迫在眉睫。
为此,条例(草案)对计划用水做出专门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本行政区域节约用水规划,制定年度用水计划。
此外,条例(草案)还规定,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一户一表,计量到户。非居民生活用水户应根据用水性质类别,分别安装用水计量设施,并实行总水表与分水表分别计量的分级计量制度。
(原标题:我省将逐步实行分类分质和阶梯式水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