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公款养流浪猫狗暴露畸形公益心理

2012年10月27日00:02  红网

  因喂养流浪猫狗,关女士3年里挪用公款22万余元买猫粮、狗粮,被公安机关抓获并遭公诉。为帮母亲偿清公款,其女在网上发帖求助,最终在数千人的捐助下,昨日凑足钱的女儿将22万余元还给公司,并把公司谅解书交到法官手中。(10月26日中国新闻网)

  关女士挪用公款救助流浪猫狗事件让人五味杂陈,因为其中涉及到一个矛盾,违法行为必须追究,公益行为又令人同情,这可以从网友的捐款行为得到证明。事实上,这种脚踩公益和违法的现象在生活中还普遍存在,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一半是鬼,一半是人,始终纠结人心,结果让公益行为平生出诸多乱象。

  公益要量力而行。有爱心是好事,也是人之常情,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间将变得更精彩。但爱心也必须量力而行,有多大的能耐,做多大的善事,如果失去理性和理智去做公益和爱心活动的话,一方面自己的生活将受到严重影响,也难以得到家人和同事的理解支持;一方面也不利于公益事业持续发展。因为公益事业是一个长期的连续的过程,不能单凭一时的冲动或三分钟热情,而要持之以恒,细水长流。

  公益更要遵纪守法。爱心可以让人更高尚,以违法手段来达到爱心目的就是一种畸形的公益心理。关女士挪用公款喂养流浪猫狗实质上就是一种畸形心态,女儿成家后,自己独处一室,心理感到孤单,于是寄情于小猫小狗,从小猫小狗身上获取心灵慰藉,结果走火入魔,居然连续3年挪用公款22万余元!从本质上讲,这不是真正的爱心,也不是真正的公益,这是一种病态的心理在作怪。但在现实生活中,还有一些人就是利用公益这个幌子或者说这个由头,不惜违法违规,大肆捞取个人好处。特别是近年来慈善事业中凸显出的种种乱象,更是把公益搅得鸡犬不宁。

  公益事业神圣而庄严,任重而道远,但如果用违法作为代价推进公益事业的话,不但不能促进公益事业,反而有损其长远发展。因为公益不能承受“违法之重“!

  [稿源:红网]

  [作者:张继]

  [编辑:王俞]

  (原标题:挪公款养流浪猫狗暴露畸形公益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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