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浙江虐童女幼师发表致歉微博 警方称不可能

2012年10月27日00:39  北方新报 微博

  温岭蓝孔雀幼儿园小2班老师颜艳红,双手拎着一名小男孩的双耳,将他双脚提离地面约10厘米,还叫同事拍下照片。此事被网友披露后,温岭教育局24日作出决定:将两名女老师辞退。而当天晚上,网友又在颜艳红的QQ空间里,发现多张涉嫌虐童的照片。

  昨天,温岭市公安局发布消息:颜艳红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对其予以刑事拘留。

  为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温岭警方向记者证实,网友从颜艳红QQ空间发现的虐童照片基本属实,在她担任温岭蓝孔雀幼儿园老师的两年时间里,多次对多名幼儿实施拎耳朵、头套垃圾畚斗、胶带纸封嘴等行为。

  昨天中午,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颜艳红被刑拘;为她拍照的女教师童某,因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七天的处罚。

  为什么是寻衅滋事?

  温岭警方告诉记者,颜艳红的行为可能涉嫌的罪名有“虐待罪”、“侮辱罪”、“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但“虐待罪”仅指虐待家庭成员,“侮辱罪”需要被害人自己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意伤害罪”只适用于受害人伤势达到轻伤以上才能立案。

  颜艳红的虐童行为,均无法按上述罪名立案,而我国又没有“虐待儿童罪”这项罪名。

  警方认为,颜艳红主观上有寻求刺激的目的,造成受害人恐慌、害怕等后果,初步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

  按照刑法第293条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将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昨天凌晨3点多,一个名为“颜艳红-”的微博账号,发表了一篇题为《对不起,为自己也为中国社会》的致歉博文。

  在这篇约1500字的检讨信中,作者以大量“对不起”开头,深刻检讨了自己在虐童事件中犯下的错误,态度深深自责。作者自称因为从小受到家里溺爱,自我为中心,不懂换位思考,头脑简单幼稚。

  记者昨天向温岭公安部门求证,一位姓蔡的警官表示,这篇博文出自颜艳红之手的可能性不大。

  “24日晚上她就已经被我们带到局里作调查了。”蔡警官说,此后颜艳红一直在公安局里,没有上过网,手机也被没收了,不可能写这样的致歉信,“我们推测很可能是熟悉颜艳红的家属或者朋友在以她的名义发帖,希望为她取得社会的谅解。”(本文来源:南海网)

  (原标题:网传浙江虐童女幼师发表致歉微博 警方称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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