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沈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决定免去:
阎秉哲的沈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韩晓明的沈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周维远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卢政峰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杨松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大潘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王荣华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大潘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秦滇生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其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傅靖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张雪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郭丛琳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其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桂华、徐峰阳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高铁军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世平、慎英姬、孙丽萍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范雅忠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陈淑梅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张淑红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孟召江、闵毅、高鹏、王佳、魏婷、陈萍萍、罗萧、宋淑杰、赵薪、于永丰、杨胜、霍苗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邵杰、吴波的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陈玉申、王仁的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锦辉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朱德云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本报记者 房延彦
(原标题:沈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任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