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中国式过马路”的困境

2012年10月27日01:40  山西新闻网

  那些“中国式”的不文明现象

  近来在微博上流行这样一个词,叫做“中国式过马路”。什么意思?有人描述为“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还有图为证:在城市街头,有好几位行人并没有走在斑马线上,而是走在旁边的机动车变道路标上,其中有推着婴儿车的老人,也有电动车、卖水果的三轮车。

  这样的场景,是不是眼熟?也正因为其司空见惯,甚至为人所不觉,所以一旦被贴上“中国式过马路”标签的时候,才会引起广泛的共鸣和议论。循着这样的思路,一些行人纵身一跃横跨公路隔栏,可称为“中国式跨栏”;公交车站乘客们蜂拥而上挤进车,可称为“中国式上车”;正在行驶的车辆突然一个急转,强行插入另一条车道,可称为“中国式并线”。

  类似现象还有不少。集纳到一起,着实令人吃惊,原来我们身边存在这么多不文明现象,很多时候不管有意无意,各种“中国式”做法成了一种自然选择,甚至到了不这么做反而会不正常、不便利。

  这种吊诡的变化之中,一则存在群体效应,大家都这么做,法不责众,形成了一种社会氛围;一则发生了规则的异化,原来的红灯停绿灯行、排队依序、驾驶规则等都被放到一边,扎堆前行、拼抢上车、强行并线成了众人奉行的“潜规则”。有规不行,违规成风,潜规迭出,由此看来,“中国式过马路”等现象,其实是陷入了一种规则困境。

  为什么会这样?这既有规则意识淡薄的原因,也有规则本身不完善的因素。如果一味指责公民素质不佳,并未看到问题的全部,甚至也没有点中问题的要害。以“中国式过马路”为例,行人不顾红绿灯急切通行的背后,与缺乏安全意识、心态浮躁、自私观念等不无关系,但通行区域规划不科学、绿灯时间过短、人车关系处理失衡等现实问题的存在,往往也使人们按照红绿灯划定的时空难以顺利过马路,甚至还可能面临危险。

  因此,破解“中国式过马路”,不只是一道公民素质题,还是一道社会管理题。如何协调社会关系、平衡各方利益,制定体现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理念的社会规则,提升规则的科学性?如何在规则实施中一视同仁,对违规者依法进行惩处,提升规则的公信力?这不仅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与能力,也需要民意的参与和监督。人人行动起来,人人负起责来,共同遵守和捍卫良性规则,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运作。过马路是这样,就业招聘、商业经营、为政用权等各个领域,又何尝不是这样?

  李力言

  “中国式过马路”的另一面

  笔者家门口正是杭州市上塘高架,每次过马路总得一路小跑,因为十几秒绿灯时间,只够笔者走到马路正中央。这几天, “中国式过马路”被热议,在叩问民众素质的同时,我们也该反思,这是道路之过还是行人之过?红绿灯设置真的合理吗?

  这个笔者天天亲历的,其实也是许多地方的市民日日碰到的。在“中国式过马路”另一面,还有“中国式马路”逼着行人闯红灯。“中国式马路”没有将行人作为交通系统中平等的主体,而只是“以车为本”。一些城市的马路,几十米宽的路面,绿灯时间却仅有十几秒,行人跑得快的,刚刚来得及在绿灯结束时到达对面;跑得慢的,后半程就只能闯红灯。许多路口,行人直行要遇到两拨右转车流阻碍,常被逼得寸步难行。为了抢在右转车辆前过马路,行人只好“闯半个红灯”。

  举一反三,类似“中国式马路”与 “中国式过马路”的问题还有不少。比如一些城市里街头路边的草坪绿地几成“方便”之处,这种不文明行为自然可以被称为 “中国式方便”。然而“中国式方便”的背后,更有“中国式厕所”。城市里一些公共厕所,每天早上“到点上班”,每天傍晚就“到点下班”。然而人的排泄系统却无法与这个“作息时间”接轨。显然,“中国式方便”有时与文明与否无关,而是被“中国式厕所”逼出来的。

  有句古话叫“反求诸己”,用现代话讲就是自我反思,从自己身上找出问题的症结。这不但是一种美德气度,更是破解矛盾的良方。要想终结“中国式过马路”,还须对缺乏人性化的道路规划、不合理的交通设施设置导致的“中国式马路”下力气治理;要想杜绝“中国式方便”,还须改变“中国式厕所”到点下班的现状……以此类推,要纠正与文明相悖的“中国式××”,前提是要理一理它们的来龙去脉,清除不合时宜的“中国式××”。

  奚旭初

  “中国式过马路”折射什么心态

  微博上最近流行一个段子,调侃国人集体闯红灯的陋习:“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并美其名曰:“中国式过马路。”转发此段子的人不少,有网友还加上自己的感慨:嚯!这是过马路啊,还是过景阳冈啊?靠人多硬拦汽车,忒不文明!

  感慨归感慨,仔细一想,还真让这段子说准了。平常我们过马路时,这样的过法确实不鲜见。有一两个身影老老实实等变灯,还被同伴责骂:快点儿,别傻等了!许多时候,我们自己下意识也就随大流走了,一抬头:哎,这不红灯吗?我怎么过来了?

  怎么会建立起这种 “集体无意识”呢?说大一点儿,这跟我们的抉择偏好有关系。

  为人们的抉择提供参考的尺子,大致有两把:一把叫后果论,一把叫原则论。后果论,简单说,就是预判行为的后果,有利则行,有害则止,趋利避害。好比说躺着看书有害视力,老低头坐着对颈椎不好,那就别这么干;适当的锻炼有利健康,那就坚持。原则论,则是做事情前先对照某种原则或是社会的某种约定,或是心中的道德律令,合则为,不合则不为,不管行为会产生什么具体后果。孔子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不合准则,不干。按照现代话说,违反程序正义,即便会取得好的实际效果,也不对。

  这两把尺子,各有其适用领域,并无优劣之分。有时候,人们是两把尺子一起用,融合并济,利义兼得。我们需要警惕的是僵死的原则论和庸俗的后果论。庸俗的后果论,就是压根儿不问是非,不讲规矩,只言利害,甚至只看到眼前的蝇头小利,或者自己的小方便,就毫无顾忌,抛弃规则。

  这种抉择偏好,在我们日常生活的细节方面,体现得尤为突出。高空抛物、践踏花草、无视红灯过马路……种种陋习,背后都有庸俗后果论的影子。其实质都是:明知违反公共约定,这么干是不对的,但心里“冻结”了原则,只看后果,逮着了,后果也不严重嘛。为了消解心中的不安,还常用“人家都这么干的”来做挡箭牌。

  有人说,是不是可以加大对行人闯红灯的处罚呢?单从后果角度着手,行人闯个红灯,能罚到什么程度?再者说,处罚就得设执行者,生活的每个角落都得管起来,那需要多高的社会成本?建立是非观、规则意识,才是与现代文明接榫的正路啊。

  李智勇

  “中国式过马路”不能单拿素质说事

  城市汽车数量越来越多,结果就是非机动车与行人的路权日益遭到排挤,那么“中国式过马路”恐怕某种程度上与“路权不平等”也难脱干系。“中国式过马路”与数不清的“中国式国情”之间,那真正是“剪不断,理还乱”。

  有一种新闻叫“名词新闻”,“中国式过马路”就属于这样的“名词新闻”,它所概括的内容早已不是新闻,但“中国式过马路”这个名词的出现就绝对是一个新闻。“中国式过马路”这个名词之所以能形成新闻效应,关键就在“中国式”三个字。“中国式”不仅意味着举世无双、独一无二,还意味着里面极可能存在着荒唐、怪诞的成分。始作俑者对“中国式过马路”所下的定义就挺有喜感:“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

  百度就是快,“中国式过马路”已经被收入“百度百科”,并对这种现象给出了如下解释:“出现这种现象是大家受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影响,从而不顾及交通安全。”

  这种解释其实未必准确。大家扎堆闯红灯,“从众”的心理是有的,但与“法不责众”并无多少关系。因为即使是单个人闯红灯,他闯了就闯了,你怎么着他吧?要说他们不顾及交通安全,恐怕也说不通,这些人可能缺少规则意识,但“安全意识”还是有的,他敢闯红灯,那是算定了自己的安全绝无问题。而且实事求是地说,那么多人跑到快车道上,快车道上的车它能快得起来吗?小擦小碰的事可能无法避免,但严重的事故概率也不大。说一句玩笑话,不少严重的交通事故不是发生在大家都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地方,而是发生在少数人不守规则的地方,甚至汽车会冲向那些自觉等红灯的人群。

  受“中国式过马路”影响最大的并不是“交通安全”,而是“交通效率”,无秩序就无效率。尽管我向来反对拿“素质”说事,但又不能不承认,“中国式过马路”某种程度上确实是中国人整体素质的一个缩影。从央视报道中那些闯红灯者在接受采访时的反应来看,一致的表现是对规则很麻木。道理人人都懂,但就是不愿意去践行。如果把话题扯得大一点,那就是在“中国式过马路”身上,可以真切地看到中国人在“公民教育”上的缺失,作为一个健全的公民,其重要的人格之一就是“尊重规则”。但有时我又觉得,面对“中国式过马路”,我们也不妨淡然处之,相信时间会解决一切,等我们多数中国人受教育的程度提高了,品质生活再上一个台阶,“尊重规则”最终成为一个很有面子的事情,那么“中国式过马路”也将随之消亡。

  而且这事也确实不能单拿 “素质”说事。“中国式过马路”难道只是行人的错吗——交通管理者有没有责任?城市规划与市政建设有没有责任?像央视报道中天津市的那个大圆盘,那么广阔,如果没有“中国式过马路”的那些行人置身其中,是不是也太空旷了点?你把路口建成广场,还不许行人横穿马路,这不是难为行人吗?而另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是,由于城市汽车数量越来越多,结果就是非机动车与行人的路权日益遭到排挤,那么“中国式过马路”恐怕某种程度上与 “路权不平等”也难脱干系。“中国式过马路”与数不清的“中国式国情”之间,那真正是“剪不断,理还乱”。

  司马迂

  链接

  各国闯红灯的成本

  不少人把西方经济发达国家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现象少的原因归结于那些国家公民的整体素质高,其实这种认识并不全面。综观世界各国,不少国家都是采用严厉的措施来处罚闯红灯者。

  新加坡:行人第一次闯红灯,罚款200新元(约人民币1000元);第二次、第三次再闯,最重可以判半年到一年的监禁。

  美国:各州对乱穿马路者罚款2-50美元不等,虽然数额相对不大,但处罚记录将会记入个人信用记录中,终身不能抹去。

  德国:在德国没有人贸然闯红灯,因为闯红灯者将会面临很严重的后果。这意味着以后,别人可以分期付款、延期支付,而闯红灯者却必须立即支付。别人可以向银行拿到比较长时间的贷款,而闯红灯者却不可以。并且银行给闯红灯者的贷款利率要远比其他人高。

  需要强调的是,在这些国家和地区,绿灯亮时,机动车和行人同时经过,以行人优先。而在没有红绿灯的路段,人行横道上若有行人,司机则会减速招手让行人先过。

  国外还有不少有趣的处罚方法,比如在印度尼西亚,司机违章(包括闯红灯)有可能会受“剃光头”的处罚;

  在美国德克萨斯州,如果司机酒后驾车撞死行人,在10年的惩戒期限内的每个月,司机须抽出一天时间,站在自己醉酒的酒吧前,手举写着“我因酒后驾车,不幸撞死人”的牌子,向过往司机们现身说法,这些处罚虽然有些古怪,但是收效甚佳。

  本报综合

  (原标题:破解“中国式过马路”的困境)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 新闻最高检对薄熙来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 体育WTA总决赛李娜失好局遭阿扎逆转 无缘4强
  • 娱乐王志文酒驾被警方查获 未达醉驾级别
  • 财经暗访北京停车费乱象:层层转包千家分食
  • 科技苹果宣布iPhone 5今年12月中国内地开售
  • 博客和晶富豪老公曝光(图) 刘德华红前秘史
  • 读书周恩来亲述:我没让部队打下林彪座机
  • 教育3年发10万字短信给异地上学儿子陪读
  • 育儿女子带双胞胎女儿跳楼致两死(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