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可能影响地铁安全的施工活动,市民可拨打12319反映
新快报讯 记者 刘正旭 阮剑华 报道 昨日,广州市建委发布两条官方微博称,广州全市要进行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内在监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在开展工程勘探及地下工程前,应先核查勘探范围是否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
严查地铁保护区范围内工程
广州市建委已经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内在监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区(县级市)建设局立即根据已公布的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具体范围,对辖区内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的在监工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工程项目台账,并于10月30日前将台账报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处。
对于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在监工地,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要求会同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保护方案。
《通知》要求重点检查在监工地在取土、地面堆载、基坑开挖、爆破、桩基础施工、超前钻作业、顶进、灌浆和锚杆作业等施工环节。
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情况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地下工程和勘探需先备案
广州市建委同时还发出通知称,开展工程勘探及地下工程之前,应到市地铁设施保护办公室核查勘探范围是否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如在保护区内,备案通过及技术审查后,方可组织勘探、施工。广州市建委表示,对可能影响地铁安全的施工活动,市民可拨打12319反映。
(原标题:地下工程先备案再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