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26日上午闭幕。会议经表决,分别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监狱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律师法的决定、关于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决定、关于修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决定、关于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人民警察法的决定、关于修改邮政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62号、63号、64号、65号、66号、67号、68号、69号、70号主席令,分别予以公布。 据新华社
《精神卫生法》
酝酿27年获通过
专家称可减少“被精神病”现象
《精神卫生法》在酝酿27年后,昨日终获通过。《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精神障碍患者的教育、劳动、医疗以及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根据这部法律,精神障碍的鉴定为医学鉴定,而非司法鉴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综合性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开设精神科门诊或者心理治疗门诊,提高精神障碍预防、诊断、治疗能力。《精神卫生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专家表示,《精神卫生法》实施后将可减少“被精神病”现象。
监狱法等7部法律
做出18处修改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为保持与新修改的刑诉法的衔接协调,全国人大常委会26日表决通过的7个决定对监狱法、律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和人民警察法共作出18处修改。例如,我国现行监狱法规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此次修改为“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而新律师法则规定,辩护律师有权会见在押或被监视嫌犯
据悉,这7个决定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免去张军
最高法院副院长职务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部分任免名单。其中,免去张军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原标题:签署9道主席令 通过和修改9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