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车场内建仓库 停车位缩水 居民停车难

2012年10月27日03:19  现代快报

  家住冶山道院小区的杨先生日前向现代快报96060反映,小区对面的地下停车场停车位缩水,部分车位正在建围墙,看上去要建仓库。“停车场内能随便建仓库吗?车都没处停了。”

  停车场里建起了仓库

  杨先生称,冶山道院是老小区,没有配备停车场,小区对面的地下停车场部分车位改建成仓库,以致停车位缩水。

  杨先生所说的地下停车场位于冶山道院小区南面,收费指示牌显示,南京王府大街冶山道院停车场的收费单位为南京市建华物业管理公司。记者在停车场看到,有三处原本是停车位的区域已被砖头和水泥围起来。据在现场施工的一位师傅称,是建华物业请他们来的,将这三处改造成仓库。记者注意到,三处被改建成仓库的车位占地约90平方米。

  采访中,家住附近的赵师傅指着停在路边的车告诉记者,老小区没有规划配套停车位,这个停车场离小区最近,但车位越来越少,小区业主车没地方停,只能停在路边。

  记者联系上南京市建华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冶山道院片区物管工作的孙主任称,冶山道院地下停车场确实是他们单位所有,目前公司对部分车位进行改造。“改造为仓库,不是对外出租,主要是用作管理用房,堆放工具和杂物而已。”她特别强调,能理解居民的想法,但停车场不是小区的配套设施,公司建仓库也有工作便利方面的考虑。她说,该地下停车场原来能停50辆车,改建仓库占了七八个车位,影响并不大。

  仓库昨天已被拆除

  记者从南京市规划局了解到,根据《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挖建筑底层地面,不得擅自改变经规划审批确定的地下空间的使用功能、层数和面积;确需改变的,应当经原负责审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如果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比如擅自在建筑物楼顶、退层平台、住宅底层院内以及配建的停车场地进行建设的,限期拆除。

  南京市停车管理设施中心相关人员称,考虑到一些地下停车场被挪作他用,《南京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正在征询意见,其中也写到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停车场使用性质或缩小使用范围,确需改变或缩小的,要经规划部门按原程序重新批准。但目前该办法还未实施,对于单位建设的停车场只能以劝导为主。

  记者将此情况告知白下区朝天宫街道城管中队。该中队去现场调查后,要求停工拆除仓库。记者了解到,仓库昨天已经拆除。

  现代快报记者 曹玉兵赵丹丹

  (原标题:地下停车场内建仓库 停车位缩水 居民停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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