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杨文军 记者 朱俊俊)临近年底,又到了保险推销的高峰期,许多车主会接二连三接到保险公司的推销电话。这是因为许多车主的车险都快要到期了。但如果一旦过保,造成的损害就可能遗患无穷。近日,南京交警六大队辖区就发生一起伤人事故,因为车辆已经过检过保,所有的损失都要他自己埋单。
10月25日中午,在南京下关区五百村附近,一辆黑色的别克轿车闯黄灯,撞倒了一位骑电动车的女子,女子当即倒在地上人事不省。交警赶到现场后,却发现这辆别克轿车已经过了年检期,年检的时间应当是2012年的10月24日。同样,这辆车的保险也过期了,也相差了一天。但不管相差时间的长短,这辆车都属于过保过检的车辆。
随后,别克轿车被扣押,司机因为驾驶过检车辆,被罚款500元,因为保险已经过期,按照交强险的两倍金额进行罚款,一共被罚款2400元。但是,这笔罚金还是小数字,这名骑电动车的女子受伤不轻,治疗费用至少需要花3万多元,这些钱全部要司机个人承担。
(原标题:保险仅过期一天撞人赔了3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