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瞒报财产“亮剑”,必须的

2012年10月27日03:59  西安晚报
向瞒报财产“亮剑”,必须的

向瞒报财产“亮剑”,必须的

  ■王旭东

  10月25日下午,广东省委在广州举行“八个行动计划”新闻发布会。广东省纪委常委刘连生表示,《广东省从严治党五年计划》中规定,官员不如实申报财产一律先停职再调查。(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7版)

  “房叔式”申报财产,让财产申报制度沦为“纸老虎”。央视评论员白岩松质问:难道我们的申报制度是只防君子不防小人?向瞒报财产“亮剑”,必须的,旨在矫正侥幸心理,断了“小人”的退路。

  虽然“先停职再调查”的威慑力量或许还不够猛,但是,可以认为是对不如实申报严厉惩处的雏形。如果放任虚假申报,“水分”就会越来越多,申报制度,甚至是未来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都会“被淋湿”,不敢想象,水淋淋的“阳光法案”会有多大的“蒸发性”?

  奥地利经济学家哈耶克有一个经典的观点:“制度设计关键在于假定,从‘好人’的假定出发,必定设计出坏制度,导致‘坏最后’;从‘坏人’的假定出发,则能设计出好制度,得到‘好最后’。”中国有句古话:“先小人,后君子。”针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不妨从“小人”的假定出发,或许,会设计出“君子制度”。

  官员财产申报到公开,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试点基础上推广,在消除虚假中求真,在完善制度中求实,在前进中迎来曙光;同时,不因试点的曲折而止步,不因试点的艰难而沮丧,不因试点的坎坷而退缩。

  制度的建立与创新,是一个实践出真知的过程。实践的探索,既要遵循制度规范,又不能局限于制度规定,被制度束缚手脚,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勇于创新,是辩证的、统一的。针对可能导致瑕疵的公示、虚假的申报,恰恰需要在实践中纠正,从“由无到有”向“由有到真”渐进。

  现在,关键是如何让虚假变真实,让官员不敢虚假申报,进而养成真实申报的“习惯”。虚假申报,不仅“提醒”了制度本身还存在不够完善的地方,而且还给这项制度提供了不断完善的有价资源。

  一项制度正是在“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建立并逐步健全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目前只是处于“由无到有”的阶段,需要完善的地方还很多。完善的过程,只能从解决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入手。

  制度的执行来源于实践的检验。制度的执行力,来源于监督力,来源于问责力。实践是“试金石”,制度是“驱动器”,法律是“加速器”。如何严格执行相关财产申报的制度规定,取决于申报或公示后的监督力度,取决于发现虚假申报后的问责强度。

  生活中的水分蒸发,是让水在高温下变成水蒸气,内含量变质变规律;财产中的“水分蒸发”亦是如此——用制度营造“高温环境”,用监督令虚假无处藏身,用问责加速“蒸发”,用实践力促“质变”。

  (原标题:向瞒报财产“亮剑”,必须的)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 新闻全国人大常委会终止薄熙来代表资格
  • 体育WTA总决赛李娜完胜科贝尔 末轮决战阿扎
  • 娱乐王志文酒驾被警方查获 未达醉驾级别
  • 财经质检总局:洋奶粉进口须先进行风险评估
  • 科技苹果宣布iPhone 5今年12月中国内地开售
  • 博客和晶富豪老公曝光(图) 刘德华红前秘史
  • 读书周恩来亲述:我没让部队打下林彪座机
  • 教育3年发10万字短信给异地上学儿子陪读
  • 育儿女子带双胞胎女儿跳楼致两死(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