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范珉菲)10月26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从10月起,太原市医疗保险转外就医扩大到全国各地。
2009年,太原市确定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转外就医程序,省内医疗机构因技术设备等原因不能满足参保人员就医需求的,可转往北京、上海、天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此次扩大至其他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参保人员就医。
据介绍,符合条件的患者,可在规定的转诊定点医院填写《太原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审批表》,办理转出手续,转诊治疗结束后,到所转出的定点医院进行费用结算审核。
(原标题:太原市医保可全国转外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