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福建日报
本报讯 26日,省政府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省领导孙春兰、苏树林、杨岳、叶双瑜,国务院三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曹广晶出席签字仪式。苏树林和曹广晶分别代表双方在合作协议上签字。
根据协议,双方将以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和海峡西岸能源基地建设为重点展开合作。
一、三峡集团在产业项目投资布局方面,优先考虑在福建布局落户。
二、三峡集团积极参与福建省清洁能源开发。根据福建省陆上、海上风电规划和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福建省支持三峡集团参与投资开发陆上及海上风电项目。
三、三峡集团将参与在福建沿海缺水城市和海岛开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参与建设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设备研发基地,共同推动建设海水淡化示范城市、示范海岛和示范工业园区。
四、根据福建省及三峡集团在福建周边地区风电开发规模,三峡集团推动引进大型风机设备制造和安装企业落户福建。
五、三峡集团充分发挥资金、技术优势,适时在福建省设立地区总部企业。 <
(原标题:省政府与三峡集团签订项目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