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成铁公宣 实习记者 刘筱稀 记者 俸奎) 昨日记者从成都铁路公安处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安部和铁道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铁路实施旅客携带物品和托运行包安全检查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并公布了《铁路禁止携带物品目录》。据悉,即日起至11月18日期间,成铁警方将对旅客所携带的物品和通过铁路托运的行包进行从严安全检查。
《通告》对旅客携带的物品进行了明确细致的规定,例如严禁旅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及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进站乘车。“管制刀具以外的菜刀、餐刀、大型水果刀、工艺品刀、剪刀、钢(铁)锉、斧子、锤子等利器、钝器,一律需要托运,不得随身携带。”成铁警方提醒近期需要出行的广大旅客,要自觉接受并配合铁路部门在车站、列车上实施的安全检查。当旅客被查到携带可疑物品时,应当自行取出并接受进一步检查,“如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坚持携带非法物品的旅客,铁路安检工作人员将依法禁止其进站乘车。”旅客或者托运人违反禁止携带物品和托运行包安全检查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铁路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坐火车 菜刀、锤子等须托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