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被查 王志文成“晓松第二”

2012年10月27日06:19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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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记者 李东华

  王志文成了“高晓松第二”?10月25日23时50分,曾主演过《皇城根儿》、《过把瘾》等众多精彩影视作品的演员王志文,被长宁警方查获涉嫌酒后驾车。警方事后对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进行测试,数值为0.28mg/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最新的酒驾处罚规定,将对王志文罚款1000元,扣证半年,记12分。

  这是继去年5月高晓松醉驾案发后,又一起明星酒驾事件。尽管王志文只是在警方例行盘查中被查出酒驾,且尚未达到醉驾标准,但他的不少“粉丝”表示惊讶和惋惜。

  网友爆料:

  王志文被查时满脸通红

  王志文涉嫌酒驾被查的事情最先由多名网友在微博中爆出。昨天中午,记者联系到其中一名网友丁先生。据丁先生回忆介绍,前天晚上他陪朋友在上海老外街上的一家酒吧庆祝,约凌晨时分他驾车离开,沿延安西路行驶至虹许路时,远远就看到有警察在设卡查酒驾。“当时有两辆车被民警拦停,司机在接受检查,其中有一辆路虎发现者,朋友看到车旁站着的司机很像演员王志文,所以特意叫我看,我才注意到。”丁先生说,当时王志文已接受完吹气的检测,似乎正在与民警沟通,虽然当时灯光晕暗,但还是能看出王志文满脸通红,几分钟后,他就被民警带离了现场。

  昨日,记者来到上海老外街,一家刚刚准备开门的饭店门口,服务员陈小姐称,这条休闲街晚上生意很火,一般都会经营到凌晨一点后,平时经常可见到一些明星来此消费,但并没留意当晚王志文是否在附近就餐。随后记者又走访了沿街多家酒吧、饭店,并没消息证实王志文当晚在此就餐。但在采访中,有多名服务员表示,不远处的延安西路虹许路附近,是警方夜间查处酒驾的一个常设点,一般有顾客驾车来消费时,店方都会提醒对方不要酒后驾车,而且各店一般都安排有代驾服务。

  警方处罚:

  罚1000元扣证半年 记12分

  据警方介绍,10月25日23时50分,长宁警方在延安西路虹许路路口设卡盘查时,查获一涉嫌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男子王某,事后证实该男子为演员王志文,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经司法鉴定为0.28mg/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0.2mg/ml-0.8mg/ml即可认定为酒驾,超过0.8mg/ml为醉驾)。

  长宁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俞晓东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表示,根据法规规定,对王志文酒驾的处理标准是罚款1000元,扣证6个月,记12分,同时,王志文必须参加交通安全法规学习班,学习班合格后必须满6个月才能凭合格成绩单领到驾驶证。

  粉丝批评:

  “这次他真的‘过把瘾’了”

  王志文此次的过失引发了公众的极大关注。“王志文是我小时候的偶像,酒驾?太不应该了!”“这次他真的‘过把瘾’了……”一些网友在新浪微博上留言。署名“Z小明童鞋Z”的网友留言说:酒驾肯定不对,该受什么处罚,就怎么处罚。

  王志文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非常惊讶。另一名曾经参与王志文电视剧项目制作的助理说,演艺圈里交际应酬多,喝“小酒”的事不少,但是酒驾就不应该了,完全可以找助理或其他工作人员代驾。他认为,此事王志文的团队也有一定责任。

  [公众人物酒驾屡成反面教材]

  ■高晓松醉驾入刑2012年5月9日晚,高晓松驾驶一辆英菲尼迪越野车连撞3车,致4人受伤。经交警确认为醉驾。之后,高晓松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半年,公安机关并对其作出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再考的行政处罚,同时处4000元罚款。

  ■刘惠醉驾获刑4个月2012年6月16日,相声演员刘惠驾车追尾了另一辆小车。经检验,刘惠血液当中酒精含量达到每百毫升213毫克,属醉驾。法庭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刘惠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撒贝宁酒驾被扣 12分2010年5月5日,央视名嘴撒贝宁邀电影频道主持人经纬一同出行吃饭,因酒后驾车在北京三里屯附近被警察查获,被一次性扣除12分。

  ■阿穆隆酒驾肇事逃逸获刑2010年3月3日,选秀歌手阿穆隆在杭州酒驾,与一名骑电动车逆行的妇女相撞后逃逸,后者最终不治身亡。 2010年7月21日,阿穆隆因交通肇事罪获刑3年6个月。 2012年9月5日,他因表现良好提前出狱。

  酒驾事件发生后保持沉默拒不回应

  王志文欠“粉丝”一声“对不起”

  □记者彭骥

  晨报讯 有才、有脾气,这是多年来王志文带给公众的形象。昨日,一则“王志文酒驾”消息,令他打人、竖中指等负面新闻后,形象再次蒙尘。截至发稿时,王志文方面选择回避,目前为止并未给予任何回应。

  据报道,有媒体同行拨通了王志文经纪人李先生电话,李先生只是表示:“我还不知道这个事情……再说吧,我很忙。”随后,晨报记者多次拨打王志文经纪人李先生手机,并发送短信,对方始终未予接听、回复。王志文本人、同在影视圈的王志文哥哥王志芳也未对事件做出回应。有别于高晓松醉驾后的道歉态度,截至记者发稿,王志文方面保持沉默,未就此负面新闻做出任何说明。

  王志文应对“酒驾事件”的回避态度,引来舆论不满。有评论称,王志文虽有演技,但个人行为颇多失礼,且在公众面前似乎从不愿道歉。王志文历次“无礼且嘴硬”的行为被深挖。

  据介绍,2000年,王志文在大连接过一名女记者递上的名片之后,随手用它包起自己嚼过的口香糖,“口香糖事件”激起近30家媒体联名发出一份《给大腕王志文的公开“检讨”》,更因为明明做错了事的王志文始终戴着墨镜,面无表情,没有一句道歉的话。

  2005年,王志文在四川拍摄电视剧《龙虎人生》时,因为被拍照片而向记者挥拳,“打人事件”最终对簿公堂。

  2009年,王志文在上海某酒店门口被记者拍到,满脸通红、满身酒气的王志文竖起中指对记者说:“你们这样拍我,是没有人格的举动,你们对得起你们的父母吗?”说完开车离开,“竖中指事件”图片流传颇广,昨日还被一些网友翻出误以为是其这次酒驾现场照。同时,王志文在上海、北京等地的多次醉酒照片,也被网友挖出。

  有评论称,作为社会公众人物,王志文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没有凭作品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反倒留下醉醺醺的形象,面对犯错的态度选择回避,实在算不上一位有担当、能起表率作用的名人。

  少喝一两杯

  □晨报记者 李建中

  昨天早上,收到同事短信,说王志文被查到酒驾。一惊,想到了高晓松。上次晓松醉驾,“顶格量刑”,拘役六月。如这次王志文检出“酒驾”,同样是明星,岂不也难逃“顶格”?

  待看到血检结果,方才松口气。

  娱乐版常遇到明星酒驾的新闻报道,所以大约知道酒驾和醉驾的区别。王志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0.28mg/ml,估计是两三杯啤酒的量。

  松口气,是庆幸王志文喝得少,没有步晓松后尘。庆幸之余,也不得不问一声:为什么就抵挡不了那一两杯?

  拒酒,说难也难,说不难也不难。说“不难”。是因为近几年,关于喝酒驾车,媒体常有宣传,警方也查得严。所以,吃饭时,倘若说声“我今天开车”,多数朋友不会强劝。说“难”,是因为饭局多了,难免遇到这样的人,你跟他说:我开车。他会嬉皮笑脸地劝你说:没事,就一杯。缠斗两三回合,驳不过面子,一仰脖,一杯就下去。

  诸位读者,劝人喝酒的固然不好,但追根究底,喝下这一杯,问题还在自身。

  什么问题?原则问题。

  我想,真的不必要去说“酒精对中枢神经有麻痹作用”之类的科学道理。道理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你有原则吗?

  那些脸红红去开车的人,他们难道上酒桌前就想着不醉不归么?开场时,他们肯定也在内心提醒过自己“不喝酒”。但觥筹交错之中,马上忘记初衷,心态迅速调整为“一杯无妨”了。于是,一杯应酬朋友,一杯交代领导。三两杯后,就一杯献给北京,一杯献给莫斯科……

  酒后驾车的人,我想,跟唐人笔记《猩猩铭》这个寓言一样,开始未必不明道理,但最终却逃不过诱惑。而之所以不能逃不过,则是因为当初的“不碰”更多源自对惩罚的畏惧,而非内心的信念。惩戒固然可畏,但怎能抵挡三杯酒下肚的人的冲天豪气?

  所以,我们替王志文“庆幸”。虽说,因为他多喝两杯酒,今天全中国的媒体都会沸沸扬扬,算不得光彩。然而,王志文先生,你看到窗外警灯闪烁,最多是心中一沉;但如有意外发生,那后果,可能维系着你和他人的家庭幸福,谁能承受得起?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愿与王志文先生共勉。

  (原标题:酒驾被查 王志文成“晓松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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