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网吧认识不到一天,两哥们就“组队”盗走15个麻袋装的1.6万双袜子!两人为此付出沉重代价:均被判蹲班房十年半。
两人联手 盗走1.6万双袜子
去年11月19日凌晨,两名30岁左右的男子因涉嫌盗窃,被带入硚口分局利济派出所。让民警诧异的是,两人虽是同案犯,却说不出对方的姓名。
经仔细询问,民警才知道两人共同犯罪的内幕:11月18日,别某和洪某在硚口一网吧结识,别某告诉洪某,自己结识一名女子,并配了她家的房门钥匙,既然缺钱上网,不如去“借点”。洪某一听连钥匙都有,满口答应。当天下午2时许,两人先在一家五金店买了一把钳子,接着别某将洪某带到事主家附近,将钳子和钥匙交给洪某,自己则前往江汉一桥汉正街桥洞等待洪某归来。之后,洪某成功潜入该女子家,背走了屋内的15麻袋袜子。
3时许,两人在约定的地方碰面,别某将洪某盗来的袜子藏于自己硚口的家中。
得150元赃款 蹲班房十年半
因急于出手得到赃款,1个小时后,按照别某的指使,洪某把部分袜子带到多福路上一家内衣店,交给店铺内的一名妇女。妇女清点完货给了洪某991元,洪某从中分得150元。
为庆祝第一次销赃成功,别某约洪某晚上一块吃饭、上网。孰料,几个小时后,两人就被警方逮个正着。
后经清点,被盗袜子共计1.6万双,物价部门鉴定总价格为6万余元。
今年上半年,硚口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且属入户盗窃,具有酌定从重处罚情节,遂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两人以被盗赃物数量不符,鉴定价格偏高为由向武汉市中院提出上诉。此外,洪某表示是受别某指使参与犯罪,希望法庭重新审理。
近日,武汉市中院审理后认为,各种笔录、文件清单都显示被盗物品数量无异议,且总价格的鉴定程序合法科学;洪某明知是盗窃仍表示同意,并携带工具具体实施了盗窃行为,属于共犯,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方历娇)
(原标题:两哥们不嫌累 背走15袋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