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尽孝应有更高标准

2012年10月27日07:19  大洋网-广州日报 微博

  尹 敏

  看了10月25日“今日观点”刊发的《“孝”是为官必要条件》一文,我想到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官员尽孝应该比普通百姓有更高的标准。

  我觉得,曲阜当地作出的那些规定,初衷是好的,但操作起来却有很大的难度。即使能做到,也只是一种低层次的尽孝,实在没有多大意义。

  客观地讲,几千年来官员的言行一直都对普通百姓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也就是说,官员喜好什么,普通百姓就会跟着对什么产生好感,反之,普通百姓就会不约而同地排斥什么。正因为如此,一个时期的社会风气怎么样,很大程度上是这个时期官员群体精神状态的晴雨表。

  回顾一些新闻事件,有的官员在如何尽孝上不但没有给公众起到积极带头作用,反而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就拿红白喜事来说吧,在我农村老家,有的官员讲排场,在十里八乡都是出了名的。这样一来,村民们就误以为只要舍得为父母的红白喜事花钱,就是孝子,就能在大家面前抬得起头。不然的话,就不是孝子,就要被大家的唾沫星子淹死。在这种畸形的思想影响下,村民们置办红白喜事的排场越来越大,花样越来越多,档次越来越高。就连那些经济困难的家庭,即使东挪西借,也要体体面面地把仙去的老人送进坟墓。

  官员尽孝,应该有更高的标准。这个更高的标准,首先体现在移风易俗上。一些农村在尽孝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健康、不科学、不文明的习俗,官员应该以实际行动为村民们树立一种健康、科学、文明的孝道。其次,体现在坚持原则上。官员不论职务高低,手里都会有或大或小的权力。面对父母替别人的说情,不能左右为难,而要晓之以理;不能犹豫再三,而要动之以情;不能优柔寡断,而要当机立断。尤其是当父母倚仗官员儿女为所欲为时,更要头脑清醒,立场鲜明,不能听之任之,更不能营私舞弊。再一个就是体现在真抓实干上。对官员来说,最大的孝就是受到组织的肯定,同事的褒奖,群众的拥戴。孔繁森、杨善州等一大批领导干部就是杰出的孝子。他们虽然与父母聚少离多,有的甚至英年早逝,但他们回报给父母的,却是莫大的喜悦,无比的自豪,无上的荣耀。

  (原标题:官员尽孝应有更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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