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乘客 的哥被判刑

2012年10月27日08:09  新安晚报

  本报讯出租车司机李某载乘客回家途中,竟然淫欲大发,将女乘客强奸。昨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没收扣押在案的出租车。

  小琴(化名)是淮南一家超市营业员,因平时下班都比较晚,而她家又离超市10多公里,便与一位同事商量好一起拼车回家,以节省打的费用。由于经常乘坐李某开的出租车,她与李某逐渐熟悉起来。2007年2月4日晚上11时左右,小琴下班后,给李某打电话,让其过来接她回家。不一会儿,李某开车来到超市,可他并没有直接送小琴回家,而是一起去吃饭。

  次日凌晨1时许,吃完饭,李某本该送小琴回家。不承想,李某将车开至淮河大坝下面一条土路上停下,并将小琴推进车后排座位,将其强奸。案发后,李某一直在逃,直到去年10月才被警方抓获归案。

  朱文静 本报记者 张安浩

  (原标题:强奸乘客 的哥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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