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记者 李舒瑜
首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草案)》和《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因为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而备受关注。在昨天下午的分组审议中,这也是委员们讨论的焦点。大家有争议,也有共鸣。
争议一:每年收入几个亿为啥还要提高罚款?
提高交通违法处罚标准是此次修法的重要着力点。比如在高速路上占用应急车道就由500元提高至1000元。而使用假牌假证的车辆,更要处以5万元巨额罚款。
何杰委员认为,每年交警开出的交通罚款单数额已经够多了,不应该再提高罚款额度。很少市民会主动违法,现在全社会都在减负,过高罚款对低收入人士压力很大,有失公平。
不过,也有很多委员对提高罚款额度投赞成票。王富海委员就认为:“交通安全涉及市民生命安全,怎么重罚都不为过,这不是钱的问题。”
争议二:违法停车怎么罚才合理?
条例修正案草案拟对持续违法停车给予多次处罚——对在交通繁忙路段持续违法停车,交警部门可每6小时开一张罚单;在非繁忙路段,可24小时开一张罚单。这在审议时引发委员争议。
胡利群委员说,行政处罚法有“一事不再罚”原则,即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 ,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违法停车多次罚款是否违反这个原则,值得探讨。
王富海委员对这个条款表示赞成,但他有另外的担忧——我市正准备大幅提高停车费,以后在闹市区停车6小时的成本会不会高于违法停车罚款的数额?这样可能会导致更多人违法停车。
争议三:行人冲红灯罚100元如何执行?
根据条例修正案草案,行人冲红灯的罚款额度由原来的20元提高至100元,这在社会上引发热议。罗莉委员就担心:“以前罚20元也罚不下来,现在提高到100元怎么执行?一群人冲红灯过马路,该罚谁?”
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杨勤却认为,提高罚款标准有很好的警示作用,是一个突破。至于如何执行,杨勤说不能光罚款了事,要有“后着”。比如,如果行人不愿意交付罚款,执法人员可要求其就地维持交通秩序。
(原标题:违停每6小时 开一次罚单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