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洪 蒋义红
本报讯(记者梁洪 通讯员蒋义红) 在不久前召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次反渎职侵权工作会议上,全州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被评为该区优秀反渎职侵权局。该院反渎职侵权局究竟有什么“反渎妙招”?经该院检察长王唐飞的“指点”,记者发现了答案:从判决书中寻找案件线索。
全州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只有3人,但近年来所办理的渎职侵权案件可不少,在广西检察系统中颇有名气。
2011年3月,全州县检察院从一件套取家电下乡补贴款的反贪案件刑事判决书中发现某乡镇财政所会计李某有渎职嫌疑。经立案侦查查明,李某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导致100余万元国家专项资金被套取,后法院对李某作了有罪判决。同时,全州县检察院对此案判决书认定的事实进行了分析研判,走访调查,发现部分粮所通过财政账户套取粮食直补资金。
经过3个月的深挖细查,全州县检察院立案查处了该县原粮食局局长李某、股长蒋某指示两个粮所用历年陈化粮充当新粮套取农民补贴的滥用职权犯罪事实,法院此后也对其依法作出了有罪判决。
“我们不仅从职务犯罪案件的判决书中发现线索,还通过从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判决书中发现线索。”分管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该院副检察长刘懿华介绍说。2012年初,该局对一件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的刑事判决书反复研究,发现该县国税局的两名工作人员存在玩忽职守的案件线索,并且达到渎职犯罪的立案标准,经立案侦查查明,二人玩忽职守导致国家少收入税款160多万元,现二人已被移送起诉。
记者了解到,近三年来,全州县检察院从判决书中寻找渎职犯罪线索21条,经分析研判后已立案侦查8件10人,有效破解了案件线索发现难的问题,打破了因线索匮乏制约渎检工作发展的瓶颈。
(原标题:破解瓶颈有妙招 判决书中找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