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全区推行楼长制

2012年10月27日09:19  晶报 微博

   晶报讯(记者 卢育鸿)目前,南山在全区推行出租屋楼长制,楼长有权可核实租客信息,这是记者从南山区住建局获悉的。

   据介绍,南山区住建局已于日前向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发文,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所管辖区实际,积极配合做好楼长制推行工作。区住建局表示,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凡本市范围内集中出租的住宅房屋,包括城中村自建房和住宅小区商品房等,均应由出租屋业主或物业管理机构落实专人作为楼长,依法担负起人口信息采集和治安防控的责任,共同做好实有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其它非出租房屋,由社区或物业管理机构落实专人担任楼长,负责实有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

  (原标题:南山全区推行楼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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