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临沭(山东)10月26日电 记者韩乐悟 记者从10月26日于山东临沭召开的全国化肥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现场会上获悉,国家质检总局对55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的化肥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了集体约谈。
据悉,这是质检总局首次就产品质量问题集体约谈企业。
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对被约谈企业提出如下要求:切实落实质量保证的法律责任、诚信经营的社会责任和全过程质量控制的管理责任等3种责任;完善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制度、原料进场查验制度、化肥出厂检验制度、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和售后服务制度等5项制度。
在落实整改工作中,质检总局要求做到“3个必须”,即:必须牢固树立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必须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必须防止类似质量问题再次发生。
魏传忠希望被约谈企业能认真吸取教训,从根本上保障化肥产品质量。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或再次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质监部门将撤销其生产许可证;对于故意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坑农害农的,质监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他同时要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在促进化肥产品质量提升中认真履行职能,严格质量监管,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水平,加强综合整治,力求标本兼治。
(原标题:-标题--> 质检总局首次集体约谈55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