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某小区绿地闲置10年 业主质疑为何仍能开发

2012年10月27日10:54  龙虎网

  龙虎网讯 近日,家住南京江宁区明月花园小区1栋的部分住户反映,明月花园小区的开发商南京明月建设集团要将一号楼门前的一块公共绿地改造成商用楼和附属地下停车场。业主们表示,即将动工的绿地离住宅楼很近,在这里动工挖地,很有可能影响到一号楼的安全,而且,这块土地已经闲置多年,按照国土资源部颁发《闲置土地管理办法》规定,应调整土地用途或有偿收回土地所有权。那么在这一地块动工建设是否会影响到居民安全,明月集团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又是否合法

  在明月花园小区业主贾先生的带领下,记者来到明月花园正大门外的这块公共绿地。绿地距离最近的住宅楼1栋楼约30米,已经长时间无人管理,杂草丛生,甚至还有部分附近居民在绿地上种上了蔬菜。一号楼业主贾先生告诉记者,这地块于2002年被明月集团购得,总面积4000平米,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去年10月,江宁区规划局对这一地块进行公示,将在这一地块修建一个名为“明月综合楼”的商用楼,并在一号楼前修建地下停车场,而这一地块以前都是稻田和河塘,业主们担心,修建地下停车场将会对他们房屋的安全构成威胁。贾先生:“原来呢这个地方土质松软都是水稻田和河塘,如果一开挖,很深的话,我们楼的安全就收到威胁。挖的时候一个是振动,另一个是由于地下水渗出,有可能造成墙体的下沉。”

  另外,业主们还表示,这一地块闲置已经接近10年,按照国土资源部颁发《闲置土地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地块如被认定为闲置土地,应由相关部门有偿收回国有或调整土地用途等方式处理,不能再进行规划建设。

  随后记者来到江宁区规划局了解该项目的详细情况。规划局信访办科员张欢庆告诉记者,明月综合楼的项目方案已经通过,规划许可尚未批复。在综合楼项目公示后,不断接到附近居民的反对意见,规划局也向居民们进行了回复:这一地块本身就是商办混合用地,并非居民说的绿地,而且明月综合楼项目的各项手续齐全,土地证合法。张欢庆:“根据江宁的总体规划,这块地本身就是商办混合用地,不是业主所说的绿地。他手续齐全,土地证合法,在这上面规划设计建设,为什么我们批方案呢,因为在法律法规上看来,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现在目前这块土地是合法的状态,至于闲置土地,土地部门可能有他们的解释吧。”

  张欢庆还说,明月综合楼的设计方案中,施工建筑距离明月花园小区一号楼距离为36米,大于15米的最低要求,并且方案要求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周边住宅楼的保护措施,保障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就这块四千平米的空地是否是闲置土地,记者联系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该局土地利用科科员陈秀飞告诉记者,这块土地的确被认定为闲置土地,但属于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并非开发商明月建设集团造成。陈秀飞表示,这块土地的最初的总体规划方案包括一个幼儿园。幼儿园是否必要,经过江宁区政府和规划部门的多次论证始终未有结果。陈秀飞:“当时因为方案是一起做的,一个整个的方案,后来协调因为这个幼儿园建不下来,因为一直在论证,就是到底要不要建这个幼儿园,区政府和规划部门一直在论证。”

  由于幼儿园项目始终无法通过整体规划,2009年,明月集团决定将幼儿园和其他地块分别规划申报,而明月综合楼方案在公示后多次遭到周边群众的反对,只能顺延开工建设日期。陈秀飞:“是的,因为他一直是规划过不了。规划过不了不是他企业的原因,他报的方案,我们规划部门没办法审批,《闲置土地管理办法》认定,只要他是因为政府原因没解决,我们就会顺延它的开竣工时间,一直往下计算。”

  其实这个事件的症结很简单,一个小区附近的幼儿园,建,还是不建就是这个并不复杂的论证,一论就是多年,至今没有结果,导致这块早就应该进行开发的空地迟迟无法动工开发。如果当初江宁区相关部门能够更有效率的解决这一问题,也不会有今天开发公司和居民之间的矛盾了。

  【江苏新闻广播记者(南京地区FM93.7)俞声扬】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编辑:孙婧

  (原标题:南京某小区绿地闲置10年 业主质疑为何仍能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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